证券代码:605589证券简称:圣泉集团公告编号:2026-081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额(不含本次担保金 内 保
额)
包头圣泉科利源科技有 1,000.00 万元 7,322.21 万元 是 否
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51,322.21
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2
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特别风险提示 审计净资产30%
□担保金额(含本次) 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包头圣泉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圣泉科利源”)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对资金的需求,2026 年10 月23 日,内蒙古圣泉科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圣泉科利源”)、郭利霞、陈恩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包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内蒙古圣泉科利源、郭利霞、陈恩成为包头圣泉科利源向光大银行包头分行融资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4 月24 日及5 月15 日,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为子公司业务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2026 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356,000.00 万元,其中内蒙古圣泉科利源对包头圣泉科利源提供不超过2.50 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包头圣泉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内蒙古圣泉科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 郭利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22M A C7NALB17
成立时间 2023年01 月16 日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内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
经营范围 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年6 月30 日/2026 年 2025年12 月31 日/2025 年度
1-6 月(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706.72 21,220.5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2,442.45 15,337.34
资产净额 6,264.26 5,883.25
营业收入 5,283.72 0
净利润 418.39 -60.9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内蒙古圣泉科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郭利霞、陈恩成
被担保方:包头圣泉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1,000 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内蒙古圣泉科利源为包头圣泉科利源提供的担保,主要是用于保证包头圣泉科利源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包头圣泉科利源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被担保单位均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1,322.21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