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科学院
  • 唤醒“沉睡”房源 筑就安居空间——广西贺州探索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纪实

    自2024年国家推出“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广西贺州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把闲置商品房转化为惠民安居房源。截至目前,全市在30多个小区收购存量商品房5000多套,分批装修改造,现已投放6个小区、1180套房源用于配租。 以需定购 让存量房源收得进、租得出 作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持续承接大湾区产业外溢,集聚大量产业工人和新就业青年,租房需求持续走高。与此同时,前期房地产市场形成的库存去化压力亟待缓解。以平桂区为例,2024年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长达48个月,远超合理区间。一边是大量商品房积压,一边租房需求旺盛,为收购存量房用作保租房提供了现实条件。 同年7月,贺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供需调研,重点面向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多轮摸排,摸清本地租赁供给短板,明确以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为主要方向,率先在平桂区试点,精准锁定1800余户租赁需求。 为防止盲目收购造成房源闲置,贺州市严格落实以需定购原则,要求配租需求与收购数量比例大于1.2。试点期间,平桂区一个月内完成6个小区、1301套存量商品房收购,总建筑面积15.21万平方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贺州分行投放4.7亿元项目贷款,推动广西首单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项目在贺州落地。 房子收回来,关键在“可持续”。贺州实行“装修一批、出租一批、再优化一批”滚动改造模式,两房、三房等多种户型,适配单身青年、夫妻家庭及多人口务工群体。在配租服务上,线上依托“贺州安居”小程序看房及申报,线下在小区设服务点,对园区企业推行整租,批量解决企业员工住宿难题,助力企业稳工留人。综合考量居民收入、项目运营成本及资金回笼节奏等多重因素,按同地段同品质房源市场价60%-80%核定租金,并配套长租优惠、公积金抵扣、动态调价等举措,确保项目收得进、租得出、可持续。 多方共赢 让保障住房惠民生、活经济 政策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2025年7月,贺州首批500套完成装修的保租房集中抽号配租,现场收到876份申请,房源供不应求。 改造后的房源配齐家具家电,实现拎包入住。2025年研究生毕业返乡工作的杨德森成功承租平桂区富泰小区一套三居室,和爱人同住。“每月租金600多元,虽然比之前租住自建房略高,但居住条件得到大幅改善,生活幸福感明显提升。”杨德森说。 广西一家建筑企业职工李晨因工作调动来到贺州,通过线上申报顺利入住都市田园小区,他对全新装修、配套齐全的新居很满意。“申请手续简单,小程序提交资料就行,实现拎包入住。”李晨说。 收购存量商品房也为本地房企纾困解难。平桂区御诚苑小区一期900多套住房自2021年启动销售以来,受区位、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销售进展缓慢。2025年,贺州安居公司收购了其中400套存量房源。今年8月,200套房源装修投用后几天内全部租出,入住率100%。 目前,不少市民仍在排队轮候该小区房源,贺州安居公司计划再收购该小区298套房源,同时,加快剩余商铺备案投用,拓宽房企营收渠道,进一步完善租户生活配套。 御诚苑的变化,正是贺州市通过收购存量房激活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生动缩影。据平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平桂区已累计筹集2349套房源,辖区商品房库存周期回降至12个月的合理区间,有效推动区域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 下一步,贺州将持续围绕产业园区、城市通勤干道摸排租房需求,持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配套更完善的物业与社群服务,提升居住归属感与幸福感;同时,适时开展部分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转为配售型房源的路径研究,健全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2026-10-26
  • 六部门出台意见 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部署的重大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任务,要求各地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短缺、功能产业和发展活力有待提升的街区厂区作为改造提升对象,统筹确定改造提升范围和实施时序。制定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引导街区厂区高质量改造提升。《指导意见》提出各类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点。一是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改造提升老旧厂房,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适应产业升级需要。盘活闲置厂区厂房,植入科技、商业、文化、体育等新业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活化利用工业遗产。鼓励市场化改造和长期运营。二是推动老旧商业街区业态升级。改造提升老旧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完善服务设施,优化交通组织和慢行系统,提高空间品质。引导商务楼宇开放底层空间,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商业业态升级,打造街区文化品牌。三是推动老旧生活街区品质提升。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品质提升,推进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提高老旧生活街区宜居水平。梳理街区特色文化资源,延续街区生活记忆。盘活闲置房屋,扩展“家门口”就业空间。四是推动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融合发展。实施老旧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设施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改造提升,推动站城融合与产业升级。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片区立体复合利用。改造利用闲置交通设施,植入新产业、拓展新功能。五是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利用。通过“微更新”等方式,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提升,延续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持续做好街区镇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鼓励多元活化利用,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全生命周期实施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鼓励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一体谋划推进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搭建协商共治平台,引入专业力量,引导公众参与。二是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支持各类企业参与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规范市场化运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金融支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后续,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各地落实好国家“十五五”规划任务,大力推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提高全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水平。《指导意见》原文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任务。按照主导功能,老旧街区厂区可划分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街区、老旧生活街区、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镇区可纳入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范畴。各地要落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目标要求,有序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大工程项目。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短缺、功能产业和发展活力有待提升的街区厂区作为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对象,综合考虑功能关联性、空间连续性、设施共享性、实施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确定改造提升范围和实施时序,纳入城市更新实施体系。二、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各地要深入开展专项体检,摸清老旧街区厂区存量资源状况,梳理各方诉求,评价更新潜力,科学确定改造提升目标任务。制定老旧街区厂区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功能业态、更新方式与规模,确定运营管理模式,测算资金成本和收益,确保项目能落地、运营可持续。开展城市设计,对老旧街区厂区的交通组织、街道肌理、空间尺度、建筑高度、形态风貌等进行引导和管控,将设计要求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引导高质量的改造提升。三、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各地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老旧厂房进行材料置换、局部加建、内部改造、空间优化等,同步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更好适应产业升级需要。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仓库和设施,推进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植入科技研发、商业金融、文化创意、体育休闲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场景,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活化利用工业遗产等价值突出的工业文化资源,传承弘扬工业文化。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老旧厂区改造提升,探索长期运营新模式。四、推动老旧商业街区业态升级。各地要实施老旧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改造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设休憩设施,优化公共交通组织与慢行系统,提高消费空间品质。优化商业街区建筑形态,改造提升公共空间和景观环境,创造多元化消费体验。引导商务楼宇底层和附属空间开放,完善配套餐饮、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提升商务楼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商业业态升级,积极发展数字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打造街区文化品牌,满足居民体验式、沉浸式消费需求。五、推动老旧生活街区品质提升。各地要巩固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成果,进一步挖掘街区内存量空间潜力,补充完善文化活动中心、中学、运动场馆、家政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建停车、充电设施,建设口袋公园,因地制宜优化周边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连通社区间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慢行系统,统筹推进街区内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一体化开展适儿化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提高老旧生活街区宜居水平。梳理街区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展示、历史教育、居民交往等场所,延续街区生活记忆。积极盘活闲置房屋,植入共享办公、创新孵化、咨询服务等多元功能,拓展“家门口”就业空间。六、推动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融合发展。各地要实施老旧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设施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改造提升,通过打通交通堵点、改善客运服务设施、完善功能布局、盘活低效用地等方式,推动站城融合与产业升级。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片区立体复合利用,提升客运枢纽换乘集散水平,加快站点周边居住、商业、公共设施等建设更新,推动轨道交通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对于不再承担交通功能的场站、线路和服务区等附属设施,结合实际开展既有建筑和场地设施的改造利用,植入新产业、拓展新功能,助力产业升级和服务提质。七、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利用。各地要依据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用“绣花”功夫开展“微更新”,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提升。对历史文化街区镇区内的重要历史轴线、空间节点、历史街巷进行保护修复,延续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推动居住类历史建筑、传统民居成套化改造。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镇区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增加公共活动场地,鼓励多元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其他既有建筑,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八、健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实施机制。各地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依规开展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因地制宜确定街区厂区项目实施主体,统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鼓励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一体谋划推进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搭建多方协商共治平台,组织责任设计师等专业技术力量提供技术服务,引导商户、居民参与设计、改造、治理和监督,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鼓励结合实际,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实施机制。探索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加强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数智化管理,强化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集成应用。九、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各地要统筹用好各类相关资金资源,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引入社会力量盘活资金,提升盘活利用效率,支持各类企业参与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方式,规范市场化运作流程。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改造提升模式,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对于重塑功能空间、再造产业生态、营造消费场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工作,按职责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指导各地在老旧厂区改造提升中推进产业升级,强化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财政部门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各地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中优化重要枢纽节点布局,完善交通运营服务。商务部门要指导各地优化各类老旧街区厂区消费环境,丰富商业业态。国资部门要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闲置厂房等国有资产改造提升。工作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大拆大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及时梳理总结创新举措,做好宣传推广,提高全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水平。

    2026-10-26
  • 湖南出台青年人才“一间房”政策 今年底前长沙等5市率先提供两年免租金入住

    今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留湘来湘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一间房”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为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免租金入住保障,降低安居成本,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该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底前,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5市对符合条件的留湘来湘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提供两年免租金入住;2027年底前,其余市州全面启动。保障对象包括毕业年度留湘来湘创业大学生(不含编制内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青年人才,各地可结合实际明确具体条件并公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择业期大学生和新就业群体纳入保障。房源按照“四个一批”方式积极筹集。从现有保障性住房中调剂盘活一批,从存量商品房中收购一批,从地方国企闲置房屋中补充一批,从城市更新项目中改造利用一批。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5市于2026年10月底确定第一批免租两年房源信息并报备。各地参考“一间房”装修标准明确当地标准,实现“拎包入住”,硬装、定制及成品家具、家电等全品类交付配置,交付物品均需符合国家环保、安全、质量相关标准。申请方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数据局将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和“湘易办”App建立预申请制度,近期实现在线预申请。房源信息依托GIS地图实现全省可视化落图与动态监管,申请人可通过“一张图”精准适配意向房源。运维管理上,各市州选聘专业运营机构,建立“青年友好型”服务体系,鼓励建设共享客厅、自习室、健身区、食堂等公共空间,并提供就业指导、创业孵化、社交联谊等增值服务。摘自 《湖南日报》 2026.10.20 记者 刘乐 通讯员 苏国定

    2026-10-26
  • 存量时代: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签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二手房网签交易面积617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7%,9月份同比增长11.7%;16个省(区、市)二手房网签交易量超过新房。今年上半年,全国二手房交易面积首次超过新房,之后二手房交易面积占新房和二手房交易总面积比重稳步提升,这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式进入存量时代。认清变化、顺应规律,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认识存量时代:大势所趋、规律使然新房和二手房都是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的重要途径。随着城镇化进入稳定发展期和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存量住房体量持续累积,住房市场正由以新房为主加快转向新房和二手房并重,这是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演进的必然结果。放眼全球,主要发达国家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时代,普遍对应城镇化率达到较高水平、人口增长趋势放缓的阶段。美国城镇化率升至74%左右、人口增速回落后,住房市场转入存量主导,当前二手房交易量占房屋交易总量比重超过80%;日本城镇化率达77.6%、人口见顶回落后,新房开工持续下行,二手房成为交易主体,通过出台《城市再生法》、推出J-REITs制度等构建存量资产盘活长效机制。英国城镇化早已见顶,新房开工规模长期保持较低水平,市场以旧房置换、改造更新为主。德国新房供给规模很小,市场发展的重心是存量维护、住房租赁等。经验表明,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时代,二手房交易上升、新房交易下降成为常态,但新房和二手房交易总量不会明显下降。因此,研判房地产市场,必须统筹分析新房和二手房的总供给、总需求,不能简单以新房销售、开发投资等单一指标回落,断言市场下行。把握存量时代:需求稳固、内涵变化存量时代,住房需求的基本盘依然稳固,只是在需求结构、实现方式等方面发生深刻调整。本地居民和新市民的刚性需求、住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置换需求、多子女家庭的改善性需求、独居等生活方式调整带来的需求以及城市更新衍生的需求,共同构成支撑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坚实底盘。部分地区率先适应存量时代新阶段性特征,探索创新一批可借鉴的实践做法。如,上海在多个区试点,由区属保障房公司收购居民存量旧房,打通住房“以旧换新”链条,释放改善性需求。杭州浙工新村探索“政府引导、居民出资”的自主更新模式,通过原拆原建方式,走出老旧小区提质更新新路径。苏州鼓励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补齐新市民住房短板。实践表明,存量时代的住房需求,更多依托存量房源流通、更新改造等来满足。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机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从经济贡献看,房地产对宏观经济的贡献由增量开发为主转向存量价值提升,城中村、危旧房、老旧小区改造等成为稳投资的重要力量,“小而美”城市更新项目成为市场热点。从价格形成看,增量开发阶段房源集中于房企,房价主要由卖方决定;进入存量时代,房源分散于众多业主手中,房价更多由买方的购买力、居住需求等因素决定。从市场主体看,房企从单一开发建设加快向代建、租赁、资产运营等多元化转型。适应存量时代:多方协同、顺势而为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和购房人等各方主体需要适应存量时代新阶段新特征。地方政府要统筹存量与增量,加快破除对房地产和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畅通一二手房置换链条,推广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租购并举住房体系。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快角色转变,从单一开发商转向城市服务商,布局代建、租赁、存量资产运营等轻资产业务,参与城市更新,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商业银行要创新住房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二手房信贷,加大对城市更新的金融支持力度。购房人要坚持理性消费,量力而行规划置业,实现住房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梯次消费。存量时代不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终点,而是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只要各方同向而行、守正创新,就能推动房地产市场在新的发展阶段行稳致远,更好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10.23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魏东泉

    2026-10-26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部署的重大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任务,要求各地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短缺、功能产业和发展活力有待提升的街区厂区作为改造提升对象,统筹确定改造提升范围和实施时序。制定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引导街区厂区高质量改造提升。《指导意见》提出各类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点。一是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改造提升老旧厂房,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适应产业升级需要。盘活闲置厂区厂房,植入科技、商业、文化、体育等新业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活化利用工业遗产。鼓励市场化改造和长期运营。二是推动老旧商业街区业态升级。改造提升老旧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完善服务设施,优化交通组织和慢行系统,提高空间品质。引导商务楼宇开放底层空间,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商业业态升级,打造街区文化品牌。三是推动老旧生活街区品质提升。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品质提升,推进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提高老旧生活街区宜居水平。梳理街区特色文化资源,延续街区生活记忆。盘活闲置房屋,扩展“家门口”就业空间。四是推动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融合发展。实施老旧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设施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改造提升,推动站城融合与产业升级。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片区立体复合利用。改造利用闲置交通设施,植入新产业、拓展新功能。五是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利用。通过“微更新”等方式,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提升,延续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持续做好街区镇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鼓励多元活化利用,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全生命周期实施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鼓励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一体谋划推进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搭建协商共治平台,引入专业力量,引导公众参与。二是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支持各类企业参与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规范市场化运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金融支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后续,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各地落实好国家“十五五”规划任务,大力推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提高全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水平。摘自 中国建设报公众号 2026.10.23 孙思妍

    2026-10-26
  • 上海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出炉,实施约24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计划》),从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强化基础设施能级、拓展优化生态系统、赓续传承历史文脉、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焕新重点片区风貌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和计划。实施70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根据《计划》,2026-2028年,上海将推动城中村改造提速扩容,按期完成整体改造项目(主要是拆除新建项目)动迁,全面完成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同步推进实施有关点位规划拔点。实施70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其中,力争于2026年底完成不成套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实施约24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房屋体检,推动实施危旧住房排查、改造,精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完善小区停车、充电等配套设施,推进小区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积极探索不成套里弄房屋、公寓、花园住宅更新,探索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模式。完成1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建设提升100个以上“美丽街区”。上海还将鼓励多元功能转换,促进商务区能级提升和产业功能集聚,实施不少于90幢(约120万平方米)商办楼宇更新。完成300万平方米以上商业设施更新,推动南京东路、淮海中路、徐家汇等重点商圈能级提升。以“小散”园区整治为重点,进一步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源,推动50平方公里左右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处置,前瞻性储备优质产业空间。推动黄浦江滨江中北段贯通开放强化基础设施能级方面,《计划》明确要完成1200公里老化燃气管道改造,更换300万台切断型智能燃气表,完成300公里道路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完成300公里以上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进60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管,修复改造约300公里老旧排水管网。同时,实施一批污水泵站改扩建工程,推进合流污水一期复线工程等污水管道工程建设,全面建成白龙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持续推进吴淞江工程建设,完成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推动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和重要泵闸口门建设,实施25个低洼圩区提标改造工程。推进128处道路积水点改造。此外,还将多措并举推动黄浦江滨江中北段贯通开放并持续向腹地辐射延伸,重点推动世博水环、南浦水环、南北水环、真如水环等4处水网连通活化,建设提升“一江一河一带”交汇处3处大型节点绿地。新增300公里绿道,新建改建120座口袋公园,推进60处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开展60个水生态试点建设,推动50%以上的市、区管河湖建成美丽幸福河湖。推进新场镇、朱家角镇等11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和更新利用《计划》还明确,要研究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全面完成上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摸清保护对象资源底数。公布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建筑、红色资源、工业遗产。推进新场镇、朱家角镇等11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和更新利用,做好新一批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同时,打造一批重点片区,引领区域整体更新、复合提升,彰显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功能核心承载区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增长极。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在重点片区内实施不少于300个更新项目。注重民生改善、产业提升、风貌保留、环境优化,通过模式创新、资源集聚和政策支持激发城市更新市场内生动力。建设小陆家嘴公共空间、复兴岛岛北等标志性开放空间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方面,将统筹推进完整社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新建15个以上特色类完整社区,实现主城区和五个新城完整社区覆盖率达到60%。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改造,拓展户外大型文体活动公共空间,深化体绿融合建设模式,加强公园体育场景配建。推进市体育宫、江湾体育场场馆更新改造前期研究工作。建设小陆家嘴公共空间、复兴岛岛北等标志性开放空间。同时,完成黄浦江、苏州河已贯通区域无障碍环境提升工作,推进苏州河桥梁加梯研究。完成100个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扩大“一老一小”服务场地设施供给,新增500家中心城区家门口养老服务站。加快推进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推进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儿童友好体验点和滨水驿站提质升级。全文如下上海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持续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城中村改造提速扩容,按期完成整体改造项目(主要是拆除新建项目)动迁,全面完成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同步推进实施有关点位规划拔点。实施70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其中,力争于2026年底完成不成套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实施约24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房屋体检,推动实施危旧住房排查、改造,精准消除安全隐患。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完善小区停车、充电等配套设施,推进小区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积极探索不成套里弄房屋、公寓、花园住宅更新,探索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模式。完成1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建设提升100个以上“美丽街区”。二、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鼓励多元功能转换,促进商务区能级提升和产业功能集聚,实施不少于90幢(约120万平方米)商办楼宇更新。完成300万平方米以上商业设施更新,推动南京东路、淮海中路、徐家汇等重点商圈能级提升。持续推进产业用地“两评估、一清单、一盘活”专项行动,以“小散”园区整治为重点,进一步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源,推动50平方公里左右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处置,前瞻性储备优质产业空间。促进产业园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推进一批市级重点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完成18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三、强化基础设施能级完成1200公里老化燃气管道改造,更换300万台切断型智能燃气表,完成300公里道路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完成300公里以上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进60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管,修复改造约300公里老旧排水管网。实施一批污水泵站改扩建工程,推进合流污水一期复线工程等污水管道工程建设,全面建成白龙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完成本轮雨污混接整治相关工作。推进厂站网一体化排水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吴淞江工程建设,完成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推动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和重要泵闸口门建设,实施25个低洼圩区提标改造工程,推进崇明本岛及横沙岛主海塘达标建设。推进128处道路积水点改造。紧扣韧性安全城市建设要求,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消防救援设施和救援力量配置评估,推进消防救援站点提质升级、救援设施设备迭代更新。集中攻坚整治部分老旧高层建筑消防设备突出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城市快速干线、生活性集散交通系统。完成内环高架“年轻化”四期、五期改造工程,全面实现内环高架浦西段“年轻化”。持续推进外环隧道大修、漕宝路快速路建设。推进6号线等轨道交通线的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及漕溪路站等轨道交通站点综合改造。按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慢行系统空间从基础通行功能向品质体验升级。盘活优化停车资源。启动黄浦江杨家渡等一批轮渡站房整治维护工作。持续推动各区实施应急避难场所、老旧小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提升改造。合理布局建设一批集散分拨、集散共配等功能型城市配送中心。完成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飞灰资源化工程项目等10个飞灰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四、拓展优化生态系统多措并举推动黄浦江滨江中北段贯通开放并持续向腹地辐射延伸,重点推动世博水环、南浦水环、南北水环、真如水环等4处水网连通活化,建设提升“一江一河一带”交汇处3处大型节点绿地。打造多元融合的高能级水岸段,提升世博地区浦西片区等功能品质,完成苏州河木渎港景观改造。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先行段建设,协同打造环内楔形绿地生态体系。新增300公里绿道,新建改建120座口袋公园,推进60处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开展60个水生态试点建设,推动50%以上的市、区管河湖建成美丽幸福河湖。每年新增约90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法加强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五、赓续传承历史文脉研究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全面完成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摸清保护对象资源底数。公布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建筑、红色资源、工业遗产。推进新场镇、朱家角镇等11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和更新利用,做好新一批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持续推进衡复(衡山路-复兴路)、老城厢等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更新。推动海关大楼、中央造币厂旧址、圣约翰大学近代建筑等文物建筑和高阳大楼、耶松船厂、花园坊等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六、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统筹推进完整社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新建15个以上特色类完整社区,实现主城区和五个新城完整社区覆盖率达到60%。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改造,科学统筹文体设施选址规划,拓展户外大型文体活动公共空间,深化体绿融合建设模式,加强公园体育场景配建。推进市体育宫、江湾体育场场馆更新改造前期研究工作。持续推进杨浦、徐汇等滨水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复合利用和市政设施转型升级。建设小陆家嘴公共空间、复兴岛岛北等标志性开放空间。完成黄浦江、苏州河已贯通区域无障碍环境提升工作,推进苏州河桥梁加梯研究。持续推进外环绿道无障碍设施贯通。完成100个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推进银行、邮政网点无障碍环境优化升级。结合道路设施品质提升,同步修复缺失破损盲道。扩大“一老一小”服务场地设施供给,新增500家中心城区家门口养老服务站。加快推进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推进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儿童友好体验点和滨水驿站提质升级。助力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打造更多青年友好公共空间。七、焕新重点片区风貌打造一批重点片区,引领区域整体更新、复合提升,彰显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功能核心承载区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增长极。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在重点片区内实施不少于300个更新项目。注重民生改善、产业提升、风貌保留、环境优化,通过模式创新、资源集聚和政策支持激发城市更新市场内生动力。八、保障措施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用好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责任评估师联创工作机制,加强片区策划。强化法规政策支撑,完善规划用地、地价管理、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低效产业用地盘活等政策工具,编制城市更新标准指引。健全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优化金融支持措施,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坚持党建引领,支持多元参与,发挥街道社区、经营主体、行业专家及专业机构作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格局,细化落实年度重点任务,压实各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稳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2026-10-26
  • 福建:城市更新怎么干,先来问问老百姓

    2026年7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时强调,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做深做细做实城市更新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口袋公园选址在哪、老旧小区如何升级、无障碍设施怎么布局……今后福建城市更新工作,百姓诉求将贯穿项目从谋划、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全过程。近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坚持“三问于民”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为抓手,推进城市更新由“政府端菜”变为“群众点菜”,切实把城市更新改造做到市民的心坎上。问需于民:全面推行“按需定建”以往,城市更新项目最怕陷入“重建设、轻需求”的困境,建成之后却出现不好用、不实用的问题,资金没有用在刀刃上,政府花钱不讨好,群众不买账。《指导意见》明确,城市片区更新、社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福道提质、桥梁隧道更新等各类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公园福道、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等民生类项目都应在谋划阶段就要开展需求摸底调查。通过入户走访、居民议事、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居民、商户、外来从业者等各类群体的真实期盼,并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充分结合城市体检成果及12345热线、信访反映问题等渠道信息,系统汇总、综合分析,形成需求分析报告和资源梳理清单,作为方案设计的根本依据。值得一提的是,今后“先听需求,后审方案”将成为福建城市更新的硬性前置条件。《指导意见》要求,市、县两级对未提交需求分析报告,或有报告采样代表性不足、研究深度不够、对策建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的,不得进入方案审查环节。而且,方案能否通过审查,首要看是否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对未充分响应各方需求、脱离民生实际的方案,将不予通过审查。项目推进中,群众需求发生变化,实施方案也要动态优化调整,确保问需于民落到实处。此外,规划设计单位要对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全过程“陪护式”驻点服务,覆盖需求摸底、方案设计、施工落地和运营管理等各环节。问计于民:彻底破解“建而无用”从城市更新的“旁观者”,转变为项目“设计师”、建设“监督员”和后续“管理员”,这也是新政带给市民身份的重要转变。《指导意见》提出,要把民意征集贯穿项目谋划、方案设计、施工建设、投用评价全链条。通过居民议事会、现场座谈、线上征集等多种形式,请市民参与方案比选、打磨设计细节;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立台账闭环处置,做到民意全程留痕、件件有着落。《指导意见》创新推出运营前置、使用体验前置两大机制:项目动工前,潜在运营主体全程参与方案编制,杜绝策划和实际运营相互脱节;在设计阶段就邀请市民实地模拟体验使用场景,从源头规避“建而难用”“建而无用”的问题。《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按照生活、活力、“产城人”融合三类空间分类施策,精准匹配不同群体诉求。打造生活空间,围绕全龄友好、适老化无障碍、安全韧性等需求梳理项目清单,推广“公园(绿道)+”模式,兼顾休闲游憩、文化业态等多元诉求;打造活力空间,统筹产业、非遗人文资源,扶持家门口创业、返乡创业,鼓励有条件区域开放商铺外摆;打造“产城人”融合空间,则聚焦企业和人才关切,完善居住、教育医疗、青年休闲配套,实现职住平衡,打造引才留才的城市环境。《指导意见》要求,老旧社区、老旧街区(厂区)、老旧商业、文创园区等更新项目,以及公园绿道更新改造和新建项目,要积极招募在地居民、返乡青年、商户代表参与业态策划、空间运营和公共事务治理,积极探索以家门口就业创业、返乡就业创业为主体的运营模式。鼓励主理人围绕业态准入、公共空间利用、活动组织、街区公约等提出具体建议,推动形成“居民+主理人+商户+运营方”共同协商的治理架构,防止运营与群众需求“两张皮”。问效于民:始终锚定惠民目标城市更新项目竣工交付,效果好不好,最终要交由群众来打分。《指导意见》提出,由项目业主牵头,通过问卷调研、现场走访、使用数据分析等手段,面向居民、商户、游客、运维单位、社区等多方主体开展满意度调查,客观核验项目功能适配度、使用便捷度、管护到位率。同时邀请人大代表、社会监督员、居民代表参与实效核验,形成需求落实对照清单与成效评价报告,作为项目复盘、迭代优化、成效评定的重要依据。建立项目投入使用后常态化回访核验机制,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设施破损、功能不足、体验不佳等问题,梳理形成养护整改清单,精准溯源查找设计、建设、运维各环节存在的短板。同时,城市更新项目要落实“一项目一复盘”制度,组织设计、施工、运营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居民代表共同复盘,对照当初的需求分析报告,核查民生承诺是否兑现、群众诉求是否回应、运营隐患是否化解,形成复盘报告与典型案例。成效突出的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存在短板的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复盘成果将反哺下一年度城市体检、项目谋划和审批审查工作。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城市更新“三问于民”,核心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探索实践与城市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以需求为导向,推进“按需定建”,推动城市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跨越,让人民群众通过城市更新看得见变化、摸得着实惠,感受到幸福。摘自 建筑杂志社公众号 2026.1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10-26
  • 山东出台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涉及“好房子”、老旧小区改造等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30年,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型,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取得显著进展,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规划》表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立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型参与城市更新。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场景,精准适配缴存人全生命周期住房需求,将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纳入制度覆盖范围。 《规划》提到,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标准、设计、用材、建造、验收、运维等各环节同步发力,新建住宅全面提升设计建造标准,增量住房全部建成“好房子”,老旧住房系统推进功能性改造和品质升级,结合既有条件把“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按照权责对等、政府引导、业主自愿、统筹实施等原则,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老旧住房更新模式。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更新,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超前开展业态策划,积极植入新业态、新功能。加快消除城市住房安全隐患,有序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优先支持资源枯竭城市改造,实施城镇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动。

    2026-10-15
  • 《青岛市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亮出“五大目标、八大任务、六类片区”——未来五年怎么干?青岛城市更新“划重点”

    青岛城市更新“施工重点”“五大目标”:城市发展活力更加多元、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改善、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加速、城市安全韧性稳步增强、城市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八大任务”: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六类片区”:产业提质片区、旅居康养片区、品质宜居片区、历史活化片区、功能完善片区、综合更新片区城市发展,一头连着经济动能,一头连着民生冷暖。当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迈向存量提质,城市更新已不再是“拆旧建新”,而是一场关乎产业空间重塑、人居环境改善、安全韧性提升和治理方式变革的系统工程。未来五年,青岛如何向存量要空间、要活力、要品质?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青岛市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0年,明确未来五年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城市发展活力更加多元、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改善、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加速、城市安全韧性稳步增强、城市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五大目标”勾勒蓝图向存量空间要发展动能,是青岛产业转型的关键一招。老旧厂区、低效产业园区、低效楼宇将加快转型升级,精准培育和导入新生态、新业态,紧密衔接和支撑“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围绕“中国康湾”建设,支持既有建筑转型发展康复医疗公寓、旅居康养公寓。统筹推进老旧交通枢纽与周边区域一体化更新改造,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深化打造波螺油子·拾贰阶、波螺油子漫游园、曲阜路甜蜜经济街区等特色主题街区,推动青岛老城争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从产业空间到生活空间,从发展动能到民生温度,城市更新的落脚点始终是人。让市民住得更舒心、出行更便捷,既是城市建设的直观目标,更是人居环境改善的根本落脚点。未来五年,青岛城镇住宅小区改造将精准有序推进,完整社区建设系统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快形成。充分利用闲置房屋和低效空间,优先补齐养老、托育、体育场地、新型公共空间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短板。完善骨干路网布局,稳步推进胶州湾第二隧道等主要道路建设,打通次支道路堵点,系统改造瓶颈路段和关键节点,提升市民出行效率。当下,绿色低碳成为城市更新的鲜明底色。征求意见稿提到,将持续修复城市生态系统,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土壤污染修复,系统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加强太平山中央公园、浮山森林公园管护。加快城市建设绿色转型,推动高耗能公共建筑改造升级,全面推行绿色建造与绿色施工,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完善“厂网一体”污水处理运维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体系,有序推进城市步行道、骑行道等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建设。未来五年,提升城市韧性成为城市更新的核心任务之一‌,并有了明确的实施方向——危旧房改造有序推进,试点先行推动老旧住房原拆原建。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全面提升人居品质。开展城市地下管网专项体检,改造及新建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热力等地下管网,加强管线及设施运维养护,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全市城市易涝积水点动态清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构建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热力等重点领域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城市治理,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未来,网格化治理机制将持续完善,城市边角地带“微更新、微提升、微治理”统筹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加快推进,对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开展靶向治理。市级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基础能力基本完善,中心城区新型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覆盖。“八大任务”明确路径“人民城市为人民”是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的价值标尺——更新什么、怎么更新、更新到什么程度,最终都要看是否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这一理念指引下,征求意见稿面向未来五年明确了八大重点任务,为城市更新画出“施工图”。城市更新,先要直面那些“老问题”。危旧房屋、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及低效楼宇等存量建筑,都将被纳入更新改造的视野。具体而言,有序推进C、D级危险住房改造,逐步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宅改造,对城镇房屋分级分类开展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分类实施,居住建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节能提质,公共建筑推进用能电气化、低碳化,实施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快供热、制冷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实施绿色照明行动。与此同时,加快盘活低效存量房屋,支持既有闲置建筑转型发展。老旧小区改造,改的是环境,暖的是人心。通过管线更新、外墙整治,先夯实居住基础;楼道安全整治、楼栋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智能安防体系完善同步推进。结合完整社区建设,盘活闲置低效空间,城市边角地也充分利用起来——扩容停车资源,增补社区托育设施、环卫设施。改造不止于小区围墙之内,还将向老旧街区改造延伸。社区,是城市生活的最小单元,也是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公共服务设施要完善,便民商业服务短板要补齐,社区治理体系要优化提升。未来,社区的公共服务将均衡配置,“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加强,“一老一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进,社区助餐、养老服务、儿童托管等功能集成其中,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慢行系统等基础配套同步完善。老街区、老厂区、城中村,是城市记忆与现实难题的交织处,也是更新改造的“硬骨头”。将更新改造老旧商业街区,补齐配套短板,丰富文商旅体展等融合业态,创新沉浸式体验等多元消费场景;完善老旧厂区内部及周边配套设施,推动功能转换,植入新业态新功能。城中村改造积极稳步推进,分类确定“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方式。老旧交通枢纽与周边街区统筹更新,植入商业、文旅等复合功能,向站产城一体化城市活力片区转型。城市功能,贵在“补短”,重在“织网”。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围绕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及消费基础设施,挖潜利用低效闲置用地和房屋等存量资源,优先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积极拓展城市公共空间,科学布局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城市建设要“面子”,更要“里子”,基础设施虽不显眼,却是城市运行的根基。未来青岛将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燃气、供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提速,排涝系统韧性增强。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加强消防站等设施建设。城市骨干路网贯通,片区基础配套路网提质升级,道路养护更新常态化开展,无障碍设施配套持续完善。因地制宜增加停车泊位,推动停车智慧化建设,持续推进CIM平台建设和技术升级,扩展CIM+应用,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建设。与此同时,山体、河道、公园等城市生态空间也将迎来系统修复。受损山体以自然恢复、转型利用等方式推进生态修复和资源化再利用。“+海绵”融合模式将海绵理念植入老旧小区、河道、道路、公园等更新场景,全过程落实海绵指标要求,构建闭环监管体系。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推进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有序衔接。持续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道体系建设及改造,增补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便民绿色空间,依托海岸、河道、道路空间织密全域绿道体系。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青岛还注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未来五年,青岛将从体系、要素、机制三个维度统筹推进。完成新一轮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分类分级落实保护要求,守护老城整体风貌。完善街区基础设施,在保护优先前提下植入新业态新功能。坚持运营前置,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保护传承格局。“六类片区”精确指引城市更新,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同片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口结构和历史文脉各不相同,更新方向自然也应有所区别。如何让有限空间释放更大价值?青岛的选择是:先体检、再评价、后分类,把更新精准落到具体片区。2021年,青岛首次入选城市体检样本城市名单。在这项工作启动伊始,青岛便在精准对标国家和省级城市体检评估标准的基础上,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对城市进行全方位、全维度的精细化体检。基础指标包括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和城区(城市)四个层次,共60项;地方特色指标包括9项省级特色指标和28项市级特色指标,结合青岛城市发展特征和城市更新工作需要,对民生保障、城市安全、生态环境、交通出行、历史文化保护和智慧城市建设等内容展开评价。征求意见稿提到,青岛以城市体检综合评价为基础,以控规街区为基础单元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分为六类:产业提质片区、旅居康养片区、品质宜居片区、历史活化片区、功能完善片区、综合更新片区。产业提质片区以“盘活存量用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植入新业态新功能,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同步完善周边配套设施、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旅居康养片区盘活存量空间,落实“全域康养、全龄健康”理念,推动医疗、康复、养老、旅游、疗养等深度融合,助力建设“山海康养名城、活力健康湾区”。品质宜居片区以“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中村改造”为抓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统筹完善市政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历史活化片区坚持保护优先、有机更新,严控大拆大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开展建筑保护修缮、配套完善、业态植入等,推动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功能完善片区以“补齐城市公共功能短板”为导向,重构公共空间体系,激活低效商业、公共空间,强化城市服务能力。综合更新片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统筹推进居住、产业、商业、公共空间、历史空间等更新改造,协调多方主体,实施一体化更新。城市更新,更新的是空间,重塑的是动能,温暖的是人心。从老旧小区到低效厂区,从地下管网到历史街区,随着这份纲领性文件的落地,青岛将在存量空间中精雕细琢,把规划蓝图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活场景,让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加速走进现实。摘自 青岛新闻网客户端 2026.10.14 记者 王冰洁

    2026-10-15
  • 福建出台指导意见 坚持“三问于民”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近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坚持“三问于民”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探索实践与城市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推动城市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 《指导意见》从“坚持问需于民,全面推进‘按需定建’”“坚持问计于民,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坚持问效于民,始终锚定惠民目标”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十二条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开展需求摸底调查,城市片区更新、社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福道提质、桥梁隧道更新等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地下管网项目除外),应在谋划阶段开展需求摸底调查。同时,严把方案审查关口,将听取需求分析报告作为项目方案审查、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及省级城市更新项目申报的前置程序。此外,规划设计单位要对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全过程“陪护式”驻点服务(单个小微项目除外),覆盖需求摸底、方案设计、施工落地和运营管理等各环节。 《指导意见》鼓励要推动群众全过程参与项目谋划、方案设计、施工建设、投用评价,并且将群众诉求转化为可落地的设计内容和项目安排,建立运营前置和使用体验前置两项工作机制。同时,针对生活空间、活力空间、“产城人”融合空间等不同类型,鼓励分类施策,推动空间供给与多元需求高效匹配。此外,针对老旧社区、老旧街区、老旧商业、文创园区等更新项目,以及公园绿道更新改造和新建项目,鼓励积极招募在地居民、返乡青年、商户代表参与业态策划、空间运营和公共事务治理等,探索以家门口就业创业、返乡就业创业为主体的运营模式。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开展投用成效评价,通过问卷调研、现场走访、使用数据分析等方式,面向居民、商户、游客、运维单位、社区等主体开展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征集,客观核查项目功能适配度、使用便捷度、管护到位率。同时,建立项目投用后常态化回访核验机制,并要求深化项目复盘提升、完善全周期评估监管,确保公共服务功能不弱化、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2026-10-13
  • 湖北出台新政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印发《湖北省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20条务实举措,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此次政策聚焦刚需、改善、青年安居三大重点群体,从商品房消费支持、住房以旧换新、高品质住宅建设、青年人才安居、公积金政策优化、市场宣传引导6个方面综合施策。在支持新建商品房消费方面,建立常态化住房需求调查机制,运用大数据精准摸清住房需求。面向返乡置业、教育置业、创业置业、改善性置业群体优化政策,将初婚初育家庭纳入购房奖补范围;允许各地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地方可对个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给予补助等优惠政策,激活商办市场。在推进住房以旧换新方面,推行“卖旧换新”,组织房企、中介、业主签订三方协议提供旧房帮卖服务,旧房到期未售出可由房企收购旧房或退还新房认购金;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鼓励地方叠加以旧换新补助。支持“收旧换新”,鼓励市场主体收购二手房,转化为租赁住房、安置房、人才房,配套专项金融服务,打通存量住房盘活通道。同时,加快建设“好房子+好服务+好系统”,推动居住品质升级。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按高品质住宅标准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推广装配式建筑、BIM技术,提升绿色化、适老化、智能化水平。《措施》明确,构建青年人才“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全链条安居保障。全省动态筹集2万套以上青年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长3年免租入住或租房补贴;创新探索青年人才住房储备金制度,为省内在校大学生设立记账式账户,毕业后在鄂就业创业符合条件可直接激活转为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地区叠加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措施》还打出公积金政策优化组合拳,降低安居门槛、拓宽使用场景。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缴存公积金1个月即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最高额度可放宽至1.2倍;取消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的时间间隔限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扩大提取范围,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纳入提取;鼓励各地支持提取公积金缴纳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产权车库车位。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厅将会同各部门,指导各地细化配套实施细则,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各项惠民举措落地见效。摘自 《工人日报》 2026.10.12 记者 张翀

    2026-10-13
  • 沈阳出台住房公积金九项新政 多维度释放购房安居红利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满足缴存群众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沈阳市优化调整四项贷款政策、五项提取政策,推出共计九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进一步降低购房、养房成本,激活住房消费市场。 10月9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赞在会上作“沈阳市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九项使用政策”的新闻发布,对新政内容进行权威解读,并就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本次九项新政覆盖贷款、提取两大板块,兼顾刚需、改善置换、灵活就业人群,同时新增装修、物业费提取场景,打通购房、住房改造、日常养房全链条公积金使用渠道。其中,增加还贷能力考核标准、优化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全面优化装修提取、修订物业费提取四项政策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余五项政策自发布会当日起正式执行,铁路、电力、省直分中心同步落地,政策如遇国家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贷款政策四项优化 重点支持以旧换新、灵活就业购房 在贷款政策方面,沈阳加大改善型住房支持力度,推出阶段性“以旧换新”额度上浮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缴存人或配偶名下自住住房出售、收购或征收后,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限额可放宽至当期最高额度1.4倍。单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夫妻双方最高210万元,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可达294万元。针对房票安置群体,房票金额抵扣房款后的差额部分,可正常申请公积金提取与贷款,妥善解决安置群众购房资金缺口。 新政专门向灵活就业缴存群体释放利好,在沈阳开户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并且提取操作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提取规则参照单位职工执行。 首付比例规则迎来细化调整,改变此前首套、二套住房统一15%首付的模式,按房屋类型、房龄差异化设定首付门槛:新建商品住房首套、二套最低首付20%;二手房分档执行,房龄10年(含)以下首付20%,10—20年(含)首付30%,20年以上首付40%;商转公业务最高贷款比例参照20年以上二手房标准。同时新增还贷能力考核,借款人等额本息月供,不得超过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50%,合理把控家庭还款压力。 五项提取政策全面升级 覆盖装修、适老化改造等多场景 本次出台五项公积金提取优化政策,将公积金使用场景延伸至新房装修、旧房适老适幼改造、日常养房缴费、购房首付、多套商贷还款、退休资金支取等,多项政策由短期阶段性政策转为长期有效政策,全面拓宽公积金使用边界。 (一)全面优化装修提取政策 支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沈阳市自住住房装修费用,分三类情形核定提取标准: 1.2026年1月1日后购买毛坯商品房:自购房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提取,装修提取标准按2000元/㎡核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购买二手房:自购房满6个月起至两年内可申请提取,装修标准按1000元/㎡核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3.购买住房满20年的存量住房:装修提取标准按1000元/㎡核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同时增设适老(幼)化局部装修改造提取:支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近三年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提取公积金用于沈阳自住住房适老、适幼局部改造,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万元。 该项业务办理简化材料,无需缴存人提供装修合同、装修发票,依托政务数据共享,自动核验房屋权属、购房时间、房屋面积,自动核算审批提取额度,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二)完善修订物业费提取政策 支持当年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选定一套自住住房,一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容,该套住房对应的采暖费、物业统一收取的车位(库)管理服务费、电梯使用费,均可纳入物业费总额一并核算。缴存人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1万元。 物业费基础部分按房屋面积区分上限: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本人及配偶合计年度提取不超过2000元;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上,本人及配偶合计年度提取不超过3000元。采暖费、车位管理费、电梯费,可按照缴存人实际缴费金额核算。 (三)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将首付款提取政策,由原来阶段性政策调整为长效政策。自2027年1月1日后,在沈阳市贷款购买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支持多套商业贷款购房提取 取消原有同一自然年仅支持一套商业贷款住房办理还贷提取的限制。缴存人名下多套商业贷款自住住房,每套住房均可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单套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当期偿还贷款本息,多套房屋可分别按对应还贷额度申请提取。 (五)支持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退休提取 调整原有规则,取消缴存人退休提取公积金必须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限制。缴存人达到退休条件,即便名下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依然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提取业务,自由支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政策实施时间说明:装修提取、物业费提取两项政策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首付款长效提取、多套商贷提取、退休提取放宽三项政策自发布会当日起实施。 【热点关注】 新政精准惠及置换家庭 简化材料便民利民 据介绍,“以旧换新”主要惠及旧房置换新房家庭与房票安置购房群体,核心红利就是贷款额度上浮1.4倍,减轻改善置换资金压力,办理核心关键点是旧房处置过户、征收手续完成后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政策持续至2027年底。 针对装修、物业费提取政策,本次落实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增提取情形,亮点集中在三个方面:新房毛坯装修提取额度上限翻倍;提取范围覆盖新房、二手房、老旧住房;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提取转为长效政策,并且精简材料,群众不用再准备纸质装修材料,实现数据自动核验审批。物业费提取则突破原有仅物业费的限制,把采暖、车位、电梯等养房支出纳入提取范围,切实减轻居民日常住房开销。 下一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跟踪政策落地成效,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让缴存群众便捷享受政策红利,持续助力沈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摘自 《沈阳日报》 2026.10.10 记者 张晓宁

    2026-10-12
  • 北京“十五五”现代化基础设施规划发布16项举措落地

    人民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池梦蕊)织补加密轨道交通网络,打造一批花园城市示范场景,建成全球领先“双万兆”城市,更新改造供排水管线1400公里以上……近日,《北京市“十五五”时期现代化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发布,围绕空间布局、结构优化、功能提升、集成融合、安全韧性五大维度提出16项举措。 “十五五”时期,北京将坚持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局部和整体、规划建设和运营服务,加快构建先进适用、系统完备、集约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支撑。 北京紧扣“四个中心”功能定位,让设施布局服务首都功能。政治中心方面,围绕政务功能集中区域提升交通服务品质,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花园政务环境;文化中心方面,强化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对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三条文化带的支撑;国际交往中心方面,全面提升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承载能力和便利化水平,打造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科技创新中心方面,完善“三城一区”等重点科创功能区域内畅外联的交通网络,系统构建高效韧性、宜居宜业的科创发展环境。同时,还要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完善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精准适配差异化服务需求,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向外强化区域联动,支撑“一核两翼”功能布局,持续深化非首都功能疏解,推进与雄安新区同城化通勤,提升城市副中心基础设施能级;服务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加快构建“八廊两环”交通廊道,深化跨区域生态治理、流域治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向内延伸服务触角,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打造“美丽乡村路”1500公里以上;重塑南中轴、“两园一河”、大运河、奥林匹克中心区等城市功能片区;提高平原新城地区发展能级,加快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环京周边地区形成半小时交通圈;彰显生态涵养区山水靓丽底色,实施首都生态屏障“山水工程”,加强森林健康经营和退化林修复,有效提升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 市民出行感受更便畅 轨道要提质增效。昌平线、15号线等线路将提速,10号线、4号线、6号线等线路的运营组织动态优化,国贸站、宋家庄站等换乘体验改善,首都机场线望京南站、亦庄线台湖站等既有线路加站。 公交要“按需响应”。推广预约公交、响应式公交、社会化定制公交等新模式,完善公交站点便利化设施,加快公交与轨道交通线网深度融合。 车位变得更加好找。中心城区每年新增停车设施2万个以上,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周边增加夜间限时停车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错时共享。 慢行系统更加顺畅。“十五五”期间完成50公里步道连续性改造和150公里步道拓宽,补充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 持续完善跨界交通。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京雄快线(R1线)将贯通运营,高速公路运营里程新增150公里左右,进京检查站改造提升,推行快速核验、远程安检等智能化查验手段,拓展定制快巴覆盖范围,不断扩大1小时通勤覆盖范围,让更多“双城”变“同城”。 把“未来感”提前装进城市 通信网络要往更广、更深走。持续拓展5G网络覆盖广度深度,建成全球领先“双万兆”城市,率先开展6G试验网建设,加快突破通感算融合等6G关键技术,构建低轨卫星互联网体系,让高速网络触达城市每个角落。 算力布局要更加协同高效。优化打造京津冀“银河算廊”工程,构建“京内筑基、京外拓源、一体调度”的算力供给体系,推动跨区域算力协同,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促进算力资源跨域共享联动。 以绿色低碳能源支撑城市可持续运行。光伏方面,全面推广第五立面光伏,鼓励利用基础设施沿线空间资源建设“光伏廊道”,“十五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180万千瓦;风电方面,推进乡村风电就近开发,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进远山区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十五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20万千瓦;地热方面,全面推动浅层地热能应用,有序推进中深层地热资源集中规划、统一开发,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提升至15%。另外,算力中心自身也要“绿”起来,新建算力中心100%使用绿电,存量数据中心电源使用效率(PUE)达到1.35以下。 让市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临水可亲 花园城市让市民身边增绿、出门见绿。公园要“无界开放”,打破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边界,建设花园城市精华片区,新建一批无界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绿道要“连线成网”,交通慢行系统、滨水慢行系统、森林步道、景观栈道要融合联通,构建空中有绿、立体有景的多维绿色空间,植入花园式消费场景。同时,加强新建公园植物选配,科学推进花粉、飞絮等协同治理,让市民亲近绿色时少一些困扰。 水岸成为城市的“客厅”。打造“两纵四横”的滨水空间格局,推动重点河段功能与品质提升,力争每区至少建成一处动静相宜的活力水岸,推动永定河主河道及周边水系全线贯通,深入挖掘大运河历史水脉、文脉、商脉资源,打造水城共融、贯通古今的水岸空间。 基础设施转向“集成融合” 站城融合,让交通节点变成活力节点。推进北京南站等重点站区与周边区域整体更新,着力增补高品质商务功能,打造服务城市群发展的活力支点;实施东大桥站等10个轨道微中心示范工程,形成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商服平衡的城市活力中心,让通勤动线也能成为生活动线;引导公交枢纽场站多元化利用,打造一批街区活力节点,让站点既有交通功能,也有服务温度。 路景融合,让进京廊道变成多彩画卷。持续提升“两轴”绿化景观风貌,打造10条放射性道路、5条放射性铁路复层绿化带,展现多彩森林季相景观的进京廊道,让进京第一印象更绿、更美、更有层次;大力推动交旅融合发展,构建快进慢游、高效舒适的旅游交通网络,让沿途有风景、处处可停留、全程有体验。 把城市“生命线”守得更牢 守护城市地下生命线。完成重点区域供排水管网消隐攻坚,更新改造供排水管线140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老旧供热管线3500公里、燃气管线1700公里,实施燃气管线腐蚀控制改造5000公里;高标准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网升级改造;强化地下交通设施排水、防渗和结构加固,管理好这些“地下生命线”,才能让城市运行更安全、市民生活更安心。 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供水方面,保护好密云水库核心水源地,协同推动恢复官厅水库战略饮用水源地功能,用足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加强五大地下水储备区保护调控,构建多源共济、精细调配、弹性适应的水资源保障体系;防洪方面,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大清河、蓟运河五大流域开展防洪减灾工程,上游沟道防洪、中游水库蓄滞、下游河道泄洪能力系统增强,切实保障城市防洪安全。

    2026-10-10
  • 重庆5部门联合发文 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

    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重庆市进一步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支持建筑业提质增效开拓市场细化措施》,聚焦市场主体发展诉求,推动惠企利民举措直达快享。 政策从开拓市场、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款项支付保证金缴纳、金融支持4方面为建筑业企业送上政策红利。 支持建筑业企业外出发展方面,在市外建筑业务较多或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设置驻外联络点,开展政策宣贯,搭建合作平台,组织本地龙头骨干企业与央企携手开拓市(海)外市场。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机制,推动制造业企业与重庆市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企业组团出海。加强与市外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联动,支持重庆市龙头骨干企业“走出去”,协助解决项目承接、账款回收、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行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智能化审批服务,将企业资质许可公示期由10个自然日缩减至5个自然日;优化企业业绩入库标准和流程,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可作为市批资质申报使用;加快培育建筑业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培育产业工人队伍。 稳定建筑业企业现金流方面,将企业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预付款、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制度情况,纳入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五位一体”联动检查清单,对存在“三包一挂”等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低于80%的项目,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检查频次;加强工程款支付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关资金流向及支付明细。 减轻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方面,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聚焦招标投标、履约、农民工工资等,全面推广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产品替代各类现金保证金缴纳。鼓励建筑业企业以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有关单位不得单一指定保函(保险)出具单位。 增强建筑业企业融资能力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合理扩大建筑业企业合格抵押质押物范围,以建材、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应收账款等抵押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提高对信用较好的建筑业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企业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向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的项目,以及节能建筑、绿色建筑、新技术和新材料等节能降碳领域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2026-10-9
  • 《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2026—2035)》正式印发

    十年蓝图,正式落笔 9月28日 《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2026—2035)》 (以下简称《规划》) 由南京都市圈城市发展联盟印发实施 作为未来十年推动南京都市圈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描绘了这个 全国最早启动建设的跨省都市圈 从先行探索迈向能级跃升的“施工图” 首个国家级跨省都市圈 蓄势再出发 南京都市圈地处长江下游,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我国东部、中部两大板块,衔接长江、淮河两大流域的重要枢纽区域,也是我国最早启动建设的跨省都市圈。2021年2月,《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成为首个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复函同意的都市圈规划,南京都市圈建设上升到新的战略高度。经过规划的五年实施,2025年都市圈地区生产总值达5.67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约4.0%,人均GDP稳居国家级都市圈前列,交通网络、产业协同、生态共治和同城化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为更高质量推动同城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五五”时期,南京都市圈发展进入基础夯实、能级跃升的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作出系统部署,强调健全同城化发展机制,构建通勤圈、产业圈和生活圈,为跨区域优化资源配置、共享公共服务、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提供了政策保障。2025年7月,南京市会同都市圈各成员城市正式启动编制《规划》,全程坚持“开门问策”,充分征求都市圈各成员城市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系统衔接各成员城市“十五五”规划纲要与综合交通、国土空间等专项规划,历经研究起草、专家论证、修改完善、相关审查等环节,形成印发稿。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沿用了上一轮都市圈发展规划明确的空间范围。以南京市为中心,由联系紧密的周边城市共同组成,主要包括:南京市,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句容市,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和仪征市,淮安市盱眙县,芜湖市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和县和当涂县,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和天长市,宣城市宣州区,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规划范围拓展到南京、镇江、扬州、淮安、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8市全域及常州市金坛区和溧阳市,总面积约6.6万平方公里,2025年常住人口约3580万人。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是制定相关规划、政策和跨区域协同合作的重要依据。 四大发展定位 东部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跨区域产业协同创新体系; 长三角区域综合枢纽——增强资源要素集散配置能力,构建东西双向互济、要素高效循环的综合枢纽; 国际人文魅力胜地——放大多元交融、古今交汇的自然与文化资源优势,塑造国际化品牌形象; 全国同城化发展示范——协同推进功能融合与机制创新,为全国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提供实践范例。 两阶段发展目标 到2030年,都市圈综合实力和区域协同水平显著提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7万亿元,多中心、组团式空间格局基本成型,同城化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形成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的现代化都市圈。 到2035年,都市圈整体发展迈上新台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9万亿元,全面建成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枢纽型、国际化、现代化都市圈。 总体框架与重点任务 《规划》共十一章38节,明确“一核三圈五带”空间布局,完善“核心圈层—紧密圈层—协作圈层”多层次协同格局,依托沿江转型发展带、宁淮宣生态人文经济发展带、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宁杭生态经济带、宁滁蚌城镇发展带五条发展带,推动要素集聚和内外联动。 《规划》部署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1.建设协同创新活力都市圈——深化“研发在南京、制造在周边”协同模式,促进园区跨市合作,优化产业创新生态; 2.建设便捷高效畅达都市圈——打造综合交通枢纽群和多层次综合立体交通网,优化同城交通出行服务; 3.建设美丽宜居绿色都市圈——共护生态空间、联保共治环境,共拓教育、医疗、社保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 4.建设人文品质魅力都市圈——塑造江淮人文品牌形象,促进文体旅商展融合,升级品质消费新场景; 5.建设安全智慧韧性都市圈——推进“六张网”和都市圈智慧治理平台建设,提升都市圈安全韧性水平; 6.建设同城发展示范都市圈——以宁镇扬、宁马滁为重点深化同城化示范,推动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建设成为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同时,《规划》聚焦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统筹协调、利益共享、区域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协同发展的合作格局。 规划实施保障 《规划》明确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实施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健全要素保障,强化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与评估调整,切实保障规划落地见效。

    2026-10-9
  • 湖北武汉多方协同精准施策 激活楼市宜居新动能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对于地方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本专栏将陆续刊发。 今年以来,武汉市从政策端、消费端、产品端、存量端协同发力,打出贴合本地发展实际的住房政策“组合拳”,持续释放住房消费潜力。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至8月,全市新建商品住房网签销售面积695.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33%;二手住房成交805.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20%,新房、二手房市场同步回暖。 政策端:因地制宜优化房地产政策,激发住房消费活力 9月4日,武汉市出台“新汉八条”,围绕信贷公积金支持、购房补贴、入学保障等多点突破,精准支持刚需及改善群体安居置业。 据了解,“新汉八条”推出多项普惠性购房补贴政策,覆盖群体广、申领门槛低。新政规定,政策有效期内,市民在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武汉经开区(汉南)等新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按购房合同总房价款的1%申领购房补助,全市专项补贴总额1亿元,采取“先购后补、用完即止”的发放机制。 同时,武汉延续并优化多孩家庭专项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二孩家庭购置新建商品房可申领6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最高可申领12万元补贴,切实满足多子女家庭改善居住需求。 系列惠民政策落地实施,让红利直达千家万户。近三年,武汉市累计11.59万套住房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落地成效扎实可见。长江新区某项目售楼部营销负责人陈鹏介绍,新政释放利好之后,项目周末来访咨询量较以往提升近30%,“真金白银的实惠给到老百姓,购房者对政策的认可度比较高。”陈鹏说。 消费端:畅通销售渠道,持续点燃市场热度 近年来,武汉持续擦亮“宜居武汉”房交会特色品牌。今年“五一”,武汉举办春季房交会,搭建“线上展厅+线下展会”双线融合购房服务平台,汇聚全市各板块优质房源,为市民提供一站式购房服务,有效撬动市场消费。5月全市商品房网签销售面积122.51万平方米,环比大涨65.4%;6月市场热度持续攀升,商品房销售面积168.88万平方米,市民购房意愿持续提升。中指研究院(华中)市场中心主任李国政分析指出:“武汉楼市回暖,是政策效能持续释放、叠加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共同作用的结果。一系列降门槛、减负担举措,打消了一部分购房者的观望心态,让刚需、改善需求有序入市。” 产品端:产品提质升级,“好房子”匹配好生活 伴随居民居住理念更新迭代,群众置业需求已经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户型设计、社区景观、物业服务、周边配套等品质指标,成为购房者置业决策的重要考量因素。 立足人居升级需求,武汉市为激发产品创新,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在土地供应环节推行“规划+策划”模式,通过化整为零、减少配建代建等方式,供应一批“小而精”“小而美”优质居住地块,从土地供给源头夯实住宅品质。 今年1-8月,武汉市累计推出91个“好房子”项目,整体去化率普遍超过80%,市场认可度持续走高。近期,某江景平层住宅项目开盘即实现售罄。购房者张欣表示:“看了半年房源,这套房客厅落地窗可以同时看见黄鹤楼、长江大桥等城市地标,圆了我的江景住宅梦。” 存量端:推动收购转化,打通去库存与保民生的“双向通道” 武汉积极探索存量商品房收购、改造、运营创新路径。自2024年6月以来,武汉组建安居保障房和安家保障房两家国有企业作为实施收购主体,出台收购实施方案、实施细则、资金监管细则,坚持市场化运作,立足本地实际,重点选取中心城区、开发区手续完备、交通配套齐全的已建成项目;创新实行收购价格“双控”机制,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按租金收益反推可承受的收购价。 同时,推进收购谈判与改造设计,多数项目半年即可完成改造投入运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收购38个存量商品房项目,房源23006套(间),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总投资82.6亿元。目前已有22个项目,约1万套房源投入配租,全部实现拎包入住,配套自习室、健身房等共享公共空间,已上市项目整体出租率超过85%,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租赁需求。 此外,武汉还探索“存量商品房改高校学生公寓”新模式。湖北大学购置与阳逻校区一路之隔的武汉城建·水岸小区存量商品房,将其改造为学生公寓。该小区与学校教学区步行仅5分钟,每栋楼配有专属的宿管团队。学生宿舍里,空调热水齐全,4个独立房间分布在一个单元内,配备双卫生间、双淋浴间、大阳台、洗衣机,住宿费仅每年1320元。入住学生谢子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外卖、快递可以直接送到门口,下楼就有健身器材,关上房门可以安静学习休息,打开房门可以和同学聚会。”该模式既消化存量商品房源,又补齐高校住宿缺口,探索了存量商品房盘活处置的新路径。 从政策端精准减负,消费端激活市场,产品端提质升级,到存量端多元焕新赋能,武汉多维度协同发力,持续推动“一区一策”,放大市、区政策聚合效应,及时回应广大市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持续巩固市场企稳向好态势。

    2026-10-8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摸清,监管体制基本理顺,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保护督察有力有效,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文化遗产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规划部署了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推进考古工作和文明历史研究,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提升文化遗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深化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任务。 全文如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 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文化遗产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摸清,监管体制基本理顺,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保护督察有力有效,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文化遗产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二、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 1.深入开展普查调查。巩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开展第二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时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全国文化遗产资源总目录,在中国文物云、非遗数据库等基础上,统合形成国家文化遗产资源大数据库。 2.推动整体协同保护。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推动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健全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录。促进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协同保护,加大文化景观、古树名木保护力度。 3.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推动修订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强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法制保障。完善红色资源、传统村落、古籍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三、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 4.加强保护管理。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名录,加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力度。健全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监管体系。保护文物本体和历史原貌,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质量,严禁借保护之名行造假之实。加强文物保护修缮管理,统筹推进抢救性、预防性、研究性保护。推动文物修缮与非遗技艺相结合。 5.落实保护前置。在城乡建设中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文物保护前置要求,细化政策举措,开展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及时将有保护价值的对象纳入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名录,动态增补历史文化街区、地下文物埋藏区。整体保护文物本体和历史环境,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管理。 6.强化分类保护。实施“中国营造”重点计划。整体保护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蜀道、秦直道、茶马古道、河西走廊等线性遗产和文化线路。加强历史上的都城、府城、州城、县城等古城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深入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利遗产等文化遗产分类保护,做好与文物保护体系的衔接。结合实际建设文物主题游径。 四、推进考古工作和文明历史研究 7.深化考古和文明历史研究。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夏商文明研究工程。推动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控量提质。开展重大区域性、专题性考古项目。加强考古资料档案管理和重点考古报告出版,推进研究阐释。推进重点地区、重要领域考古标本库房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提升考古技术装备标准化水平。 8.优化基本建设考古。加强基本建设考古管理和保障,有序开展国家重大工程和城乡建设考古工作,形成考古资源“一张图”。加强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划定和管理。加强城市考古工作,在古今叠压型历史城市的老城范围内,实施地上文物古迹和地下考古遗址的整体协同保护。 9.提升遗址保护水平。实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提升工程,加强考古遗址公园保护管理。加大早期都邑遗址、历代都城遗址等保护力度。推进边疆地区考古研究,强化陆疆、海疆遗产和文物古迹整体保护展示。加强对重要考古新发现原址保护利用,培育遗址类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五、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 10.推进可移动文物保护。加强国有博物馆藏品盘库建档和文物定级,强化馆藏文物本体保护。加强古籍保护、整理和出版,开展古籍文物定级。推进简牍文献、敦煌文献、《永乐大典》等保护整理出版,开展中华典籍文献研究。深入实施档案文献遗产影响力提升工程,加强满文、藏文、蒙文等少数民族古文字档案保护、翻译和研究。优化文物流通领域管理,完善文物进出境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构建规范统一的国家文物鉴定服务体系。 11.全面加强博物馆管理。完善博物馆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健全博物馆建设标准、登记备案程序、退出管理机制。实施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鼓励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工业遗产开办博物馆。强化新建博物馆项目论证审批,切实防止扎堆重复建设。 12.提升博物馆服务质效。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加大有效供给,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研究完善免费开放政策。优化资源配置,盘活馆藏文物,促进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鼓励博物馆结合实际开设城市历史与民俗专题展览,与非遗联动展陈。加强藏品资源共享和馆际交流,按规定开展文物出境展览和联合展览。 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 13.完善保护体系。以全国文物普查、老城区及其历史街区专项调查成果为基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核定公布。加强对尚未列入保护名录的老街区、老村镇的调查和保护。健全分级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预备名录。加强保护评估,落实保护名录退出机制。 14.加强整体保护。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提升工程。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内古建筑、古遗址、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整体保护传统格局、空间肌理、历史风貌、街巷体系、建筑遗存、文化生态、景观环境,真实保存城乡历史文脉。 15.推动活态传承。采用微改造方式,开展小规模、渐进式修缮,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加强保护利用机制创新和经验探索,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因地制宜推动活化利用。 七、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16.完善保护传承体系。持续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完善档案制度。健全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急需保护非遗项目的扶持传承。健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加强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提升代表性项目传承活力。 17.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分类保护。推进传统节日、传统工艺传承振兴,研究民间文学、民俗等门类保护措施。开展传统戏剧复排,加强曲艺资源挖掘整理,丰富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体育类非遗实践形式。推动传统医药传承,支持中医药发展。提升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和制度保障水平。推动非遗工坊提质增效,深化非遗赋能历史经典产业升级。 18.强化文化生态整体保护。保护非遗所依托的村落、街巷、戏台、祠堂、园林等文化空间。传承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探索非遗当代表达新方式、合理利用新形式,培育传承体验新场景。完善传承体验设施,支持合理利用文物建筑布局非遗传承展示空间。 八、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 19.优化国家文化公园管理体制。强化国家文化公园内重要文化遗产地、文化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完善建设管理体制,加强跨区域协调,统筹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工作。 20.实施国家文化公园挂牌保护。依托彰显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文化遗产资源,分批分类建立挂牌保护名录。依托挂牌保护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提升保护水平。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配置必要的辅助设施,为教育、研究、旅游等提供支撑。 九、提升文化遗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21.强化空间规划管控。统筹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等保护规划编制标准。在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中强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数据安全共享与动态维护机制,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 22.维护文化遗产安全。建立国家文化遗产安全监测预警指挥处置体系,提升文化遗产应急管理能力。健全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及地震灾害风险。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整治安全隐患。规范引导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防止重用轻保、重旅轻文、过度商业开发。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全民行动,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作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持续推动文化遗产保护。 23.落实保护监管责任。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压紧压实文化遗产保护责任。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依法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对单位和个人违法造成文物严重破坏或灭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教育科技人才支撑 24.推进文化遗产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推进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培养交叉复合型人才,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建设文化遗产学院。用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等各类基金,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水平。加强和改进地方志工作。推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国民教育,推动文化遗产和乡土文化进校园、进教材。结合实际推出文化遗产研学线路,发挥文化遗产美育作用。 25.加强文化遗产领域科技创新。建设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推动文物保护装备研发与升级,加快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文物建筑、石窟寺、古壁画、岩画、土遗址、古籍、档案等领域保护技术支撑。推动人工智能、卫星遥感、无人机、实景三维、虚拟现实等技术应用,提升数智化保护水平,加强文化遗产数字档案和数字资产管理。 26.优化文化遗产人才发展机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育。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稳定的人才培养机制,做好经费保障。实施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文物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行动、青年非遗传承人培育行动。开展文物修复师、考古探掘工、乡土建筑工匠、档案遗产人才培养培训。壮大基层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 十一、深化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 27.加强文化遗产交流合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双边合作,推进中外联合考古。深化博物馆交流,举办中华文明主题高水平国际巡展。加强文化遗产国际发展合作。强化流失境外中国文物调查,开展溯源及流转历史研究,推进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国际合作。 28.参与文化遗产全球治理。发挥文化遗产在践行全球文明倡议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务实合作。实施文化遗产全球伙伴计划,支持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全球南方文化遗产保护。 29.履行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公约。积极参与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记忆项目、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申报和保护,加强申报统筹指导。实施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提升专项行动。遵守国际公约保护管理要求,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十二、组织保障 30.加强组织实施。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体制机制,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推动、组织实施。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格局。地方党委和政府因地制宜确定文化遗产保护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31.强化投入保障。聚焦本体保护,抢救濒危遗产,发挥资金效益,优化重点项目联合申报机制,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拓展投入渠道,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文物古迹保护。探索引入保险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可探索文物保护贷款贴息等支持举措。 32.注重宣传引导。深化文化遗产研究和弘扬传播,有效发挥其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树立正确保护理念,强化法规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33.加强实施评估。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围绕本规划的目标任务、重大工程进展组织实施评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2028年年底、2030年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报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2026-10-8
  • 广州发布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地方实施意见

    9月30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全面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在分类明确预售条件方面,一是新取得土地项目。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二是在途项目。2026年8月28日前(含当日),已取得(含部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广州市原有政策规定执行。2026年8月28日前(含当日),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以及8月28日前(含当日)已发布出让公告但在8月28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原则上执行新的预售政策;为保持市场供需平稳,各区政府确保能够按时建成交付的,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情况下,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后,2027年底前仍可按广州市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设定重点监管额度,重点监管额度要覆盖项目全部剩余工程建设费用,保障项目竣工验收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三是2026年8月28日前(含当日),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部分取得)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各区政府评估风险后,可按在途项目有关规定执行。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作为住房资金监管机构,具体承担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依法办理网签备案,合同应约定购房资金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相关权利责任。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竣工验收后,由住房资金监管机构留存一定额度后,解除资金监管;在项目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注销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余额转入企业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有序实施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在完善现房销售备案和网签管理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自2026年8月28日起,新公告出让土地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向社会公开现房销售相关信息。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现房销售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竣工验收后,将现房销售方案和具备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等报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申请现房销售。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申请现房销售的项目,应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现房销售方案进行销售,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确保土地房屋权属清晰。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应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在严格现房定金管理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现房销售定金的,应当取得住宅楼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购房定金合同应约定定金金额、商品住房售价、交付时间及不能按期履约的责任等。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具体承担现房定金监管工作。购房人支付的现房定金应全部存入定金监管账户,监管期间定金不得使用。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竣工验收后,解除项目定金监管、注销监管账户。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实施意见》显示,2026年8月28日起新签订借款合同的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贷款银行单独提供开发贷款的,贷款银行为主办银行;贷款银行组建银团提供贷款的,银团贷款牵头银行为主办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主办银行开立资金账户,项目存续期间,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金均应纳入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管理。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在项目主办银行开立预售资金、现房定金监管账户,用于存放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和现房定金。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在规范个人按揭贷款发放方面,一是2026年8月28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竣工备案后方可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应当通过受托支付方式支付至资金监管账户。二是加大开发贷款支持力度,对实行现房销售和预售的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实现开发贷款发放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加大对现房销售项目和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项目的开发贷款支持力度。贷款银行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合理确定投放节点和投放额度,分批发放开发贷款,贷款资金应通过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受托支付至项目公司交易对象的账户,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实施意见》提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品住宅用地,优化土地出让方案,支持带规划方案出让。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实行净地出让,支持“拿地即开工”。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首付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余款可延长至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结合具体项目和市场情况,按规定程序决策后,可再延长不超过一年;分期缴纳的,不计利息。探索开展分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照不动产单元建筑面积占宗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其相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集合设立抵押。加强政策措施协同在支持项目分期分栋开发方面,支持项目分期分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人防工程报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楼栋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明确各期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和交付时间,满足道路、供水、电力、燃气、通信、消防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接入条件。在支持项目办理不动产预登记方面,支持按照新预售条件开展预售以及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土地不动产预登记证明后,先行办理宗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不动产测绘等手续,销售已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对应部分房屋。在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方面,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人防工程报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等行政审批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与容缺受理。优化商品住房销售中涉及的合同网签、不动产登记、抵押贷款办理等环节流程,强化工作协同,推动商品住房交付时购房人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支持项目施工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商品住房项目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做好从规划设计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支持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大力推动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支持商品住房项目申办建筑废弃物运输绿色通道。

    2026-10-8
  • 《重庆市城市综合治理条例》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9月23日,《重庆市城市综合治理条例》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城市综合治理”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首创性、系统性的法治样本。《条例》旨在规范和保障城市综合治理,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条例》立足超大城市治理实际,以“大综合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依托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推动数智赋能,构建起涵盖规划建设管理、安全韧性、公共服务、交通治理、基层智治、城乡融合、行政执法等领域的一体化协同治理体系。《条例》明确,城市综合治理是指对城市治理主体、治理事项、治理环节等实施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治理活动。《条例》明确,城市治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城市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全文如下重庆市城市综合治理条例(2026年9月23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城市综合治理,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综合治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综合治理,是指对城市治理主体、治理事项、治理环节等实施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治理活动。城市综合治理包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安全韧性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交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城乡融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一体化协同治理。第四条 城市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城市理念,坚持全周期管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数智赋能和“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遵循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科学、安全可控、因地制宜的原则。第五条 本市设立城市治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城市治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第六条 本市依托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数智赋能城市综合治理,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智能化、高效化、精准化水平。城市治理委员会设立首席数字官,协同推进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为城市综合治理提供数字化工作服务。市城市治理委员会设立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为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将城市综合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公安、司法行政、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大数据发展、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综合治理事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协助做好城市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城市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参与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协同开展城市综合治理。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志愿服务组织、专业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参与城市综合治理。第九条 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城市发展规律和空间布局特点,建立分区分类指导机制。中心城区实施一体化治理,推动治理标准统一适用、制度协同衔接、公共资源统筹配置。其他区县(自治县)可以根据功能定位、发展基础、资源禀赋以及片区协同治理需求,实施一体化治理。第十条 本市建立健全规划、建设、运营、治理一体化工作机制。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设施移交、运营管理等环节的数据共享、业务联动和结果反馈,推动全周期管理。规划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和安全韧性要求融入规划和实施全过程。构建“多规合一”规划体系,推动相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建立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实现动态更新。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一体协同,优化项目建设时序,推动与周边环境治理同步实施,实现城市功能优化与品质提升。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台账以及运营维护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运行态势分析,推动规划环节、建设环节、运营环节、治理环节合理运用运行态势分析结果,实现闭环治理。第十一条 本市加强城市空间统筹利用,遵循集约高效、功能复合、地上地下协同发展的原则,推动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鼓励在符合安全、生态环境以及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对低效用地、闲置空间进行复合利用,探索低空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建设应当结合本市地形地貌,协调地上地下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人防工程等设施的系统化建设与协同管理,提升城市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等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城市综合治理计划,明确治理目标、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等。制定年度城市综合治理计划,应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市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会同标准化部门建立健全城市综合治理地方标准体系,依法做好城市综合治理标准化工作。第十三条 本市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强化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在城市综合治理中的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与城市综合治理深度融合。本市依托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推进城市运行、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系统互联接入,提升监测预警、事件流转、指挥调度、决策支持等核心能力,推动国土空间信息模型、城市信息模型、建筑信息模型等在城市综合治理中的应用。第十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高风险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智能化监测预警水平。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消火栓、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物联设备应当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旧设施应当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统筹推进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第十五条 本市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提升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智慧安防小区,推进街面巡防智慧化,整合公安专业力量,建强最小应急单元等群防群治力量,发挥街面警务站、社区警务室、平安守望点等的作用,实现智能感知、分类预警、精细治理、精准服务。第十六条 本市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治理规范,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经济信息、公安、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应当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以及公共卫生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为重点,分级、智能、精准管控重大风险源,对本领域影响城市安全与运行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实施系统治理。第十七条 本市坚持平急结合原则,统筹日常运行与应急管理,确保城市运行日常情况下高效管控、极端情况下安全可控。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商务、国防动员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在市政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仓储设施等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阶段兼顾应急功能,构建总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第十八条 本市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处置和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应急抢险救灾装备以及物资的前置储备和快速调拨投送。城市治理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依托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字化演练,推动应急指挥调度一体化。第十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托育、商业、消防救援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社保、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同配合,在规划编制和社区建设中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提升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儿童托管、家政便民、文化休闲等社区服务水平。第二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协调的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同源发布、集成办理和全面通办。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服务、套餐式办理。第二十一条 本市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便民服务供给,培育和规范发展家政、便民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市场化便民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第二十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民呼我为”接诉即办、主动治理工作机制,探索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实现诉求统一归集、智能分拨、协同办理、回访评价和全程督办。城市治理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依托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对高频共性诉求进行研究分析,建立重点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对持续时间长、解决难度大的诉求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推动问题解决。第二十三条 本市将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融入城市综合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推动重点产业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推动减污降碳扩绿协同增效。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等工作。发展改革、科技、经济信息、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加强对新污染物的协同治理和风险管控。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将全龄友好、节能降碳、无障碍环境建设等要求纳入相关规划和建设标准,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推进立体绿化,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第二十四条 本市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协同共治原则,综合运用路网规划建设、交通节点优化改造、交通组织优化、公共交通融合发展、数字赋能等方式,实施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化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轨道、道路等专项规划,统筹城市道路建设、交通枢纽布局、停车设施配置等工作,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枢纽与步道、绿道等慢行交通的接驳配套。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能职责构建动态交通、静态交通协同治理机制,科学优化交通组织,深化停车综合治理,推进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城市特点和公众出行需求,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等相适应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投放、规范运营、安全监管、及时清运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的管护和停放管理,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 本市加快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市,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润心、以文惠民、以文兴城,积极培育城市文明,弘扬城市精神,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形成与现代化人民城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传承纳入城市综合治理。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管理应当统筹历史文化保护与功能完善,优化城市设计,体现山水特色与文化元素,延续历史风貌格局。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等的保护和活化利用。第二十七条 本市构建和实施党建统领下的“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依托基层智治平台,运用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实现治理任务的闭环流转、高效处置与动态评估,提升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业务贯通能力。本市应当定期对基层智治体系开展动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迭代升级。本条例所称“一中心”,是指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一体化运行。本条例所称“四板块”,是指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功能板块,通过功能板块工作的落实,推动乡镇(街道)职能体系重构、运行机制重塑和资源力量重组,实现职能体系清晰、运行高效。本条例所称“一网格”,是指村(社区)网格,按照事项全覆盖、问题全闭环优化网格,全覆盖组建网格党组织,配备网格治理团队,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第二十八条 本市建立线上网格与线下网格联动机制,构建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精准高效的治理格局,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归集、闭环管理。村(社区)应当落实网格治理措施,指导网格员按照履职清单履行职责。对网格内发现的问题、诉求,属于网格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即时处置;不属于网格职责范围内的,应当按照“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置。第二十九条 本市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模式。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鼓励居民通过议事会、听证会、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城市更新、小微公共空间改造等涉及居民共同利益的事项提出建议意见。第三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治理工作,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动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数据、资源环境等要素在城乡间有序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繁荣。第三十一条 本市按照整体政府和数字政府理念,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精简执法队伍,调整执法事项,创新执法监管,强化执法监督,统一执法平台,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城市综合治理提供行政执法保障。中心城区实行行政执法一体化,建立市级统筹、一贯到底的协同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一体化执法模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第三十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综合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第三十三条 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综合治理分级分类考核评价机制。考核应当覆盖治理全过程,考核结果应当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城市综合治理相关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摘自 大城管-中国建设报公众号 2026.09.29

    202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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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聚城市治理“新”力量 ——临渭区以党建引领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

    “渭小哥志愿服务队”参与省十八运会志愿服务(资料照片)。受访单位供图 AI制图 本报记者 耿杨洋 通讯员 温雅 李欣 一场暴雨突袭渭南城区,东风大街与三贤路十字路口积水严重。在周边送餐的淘宝闪购骑手权晓涛见状停下脚步,在浑浊的积水中徒手清理排水口杂物,先后疏通10余处堵塞排水口。1个多小时后,道路恢复通行,他默默离开,继续送餐……这一幕,被渭南市民拍下,在朋友圈传开。 权晓涛挺身而出的暖心事迹,正是渭南市临渭区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新就业群体与城市治理双向奔赴的生动注脚。 完善服务网络 让幸福感“触手可及” “以前送餐高峰期,手机没电最让人发愁,现在很容易找到可以充电歇脚的地方,我心里踏实多了。”9月14日,外卖骑手井文斌说。 对于常年奔波在路上的外卖骑手、快递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来说,渴了能喝上一口热水、累了有个歇脚之处,这些看似微小的需求,曾是他们工作中真真切切遇到的难题。 近年来,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从这些“关键小事”出发,构建全方位服务矩阵。如今,党员服务大厅、职工之家、共享书吧等场所全天候向外卖骑手、快递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敞开大门,为他们提供常态化便民服务。 临渭区以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为核心,以吾悦、信达两大商圈党群服务中心为支撑,依托遍布全区的“渭小哥”服务站,搭建起“一核多点”的立体化服务平台,服务网络越织越密。党群服务中心统一配备休息座椅、饮水设备、急救药箱等基础设施,提供心理疏导、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还精心印制服务宣传手册,将服务项目、站点地址、开放时间一一列明。 建强一个阵地,温暖一个群体,凝聚一份力量。现在,越来越多的商户主动加入新就业群体服务矩阵,爱心服务持续升级。 “我们不仅要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还要搭建一个让新就业群体融入城市、参与治理的桥梁。当大家在这里有了归属感,‘城市主人翁’的意识自然就会生根发芽。”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君扬说。 建强组织体系 让归属感“时刻在线” 如何把散落在城市街巷的外卖骑手党员“找出来、聚起来”,让他们找到组织归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重点。 在杜桥街道党工委的配合下,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扎实推进新兴领域党组织建设。党建指导员常态化下沉企业,在持续走访中摸清党员底数、理顺组织关系。 如今,临渭区新兴领域党组织已覆盖辖区主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越来越多的外卖骑手党员找到了组织。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还推动美团成立工会,吸纳新就业群体加入。党的工作触角正延伸到新兴领域的每一个角落。 组织建起来,还要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效能。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将“服务企业、服务党员、服务员工”贯穿工作全过程。送餐高峰期外卖企业人手紧缺,党群服务中心联动人社部门与街道,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针对外卖骑手党员时间碎片化的特点,党群服务中心推行“主题党日+”模式,依托“学习强国”“三秦终身学习港”等线上平台,确保组织生活不断线、学习教育不掉队。 面向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还常态化开展消防培训、应急急救、健康义诊、交通安全宣讲等活动,用行动回应大家的需求,让更多从业者在这座城市里有归属、有依靠、更有奔头。 推动双向奔赴 让责任感“落地生根” 党组织的关怀让新就业群体有了归属感,这份归属感正化作他们自发回馈城市的行动力。在临渭区,越来越多的外卖骑手、快递员化身流动网格员、文明宣传员、安全观察员。 美团外卖骑手李佳就是其中的代表。在一次送餐途中,前方车辆装载的除草剂突然起火,李佳一路骑行追赶数条街道,终于在路口红绿灯处拦停车辆,协助司机迅速消灭火情,避免了一场安全事故。 作为杜桥街道一名网格员,李佳发现健身器材损坏、道路破损等情况时,会将问题上传至“渭易办”平台,由杜桥街道指挥中心统一派单处置。 如今,在杜桥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一支由200余人组成的“渭小哥志愿服务队”活跃在街头巷尾。从连续多年的“爱心护考”,到文明交通劝导、社区应急服务,骑手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这份双向奔赴的暖心实践,正是临渭区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精细服务把新就业群体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推动他们融入基层治理的生动体现。

    2026-9-30
  • “渭小哥志愿服务队”参与省十八运会志愿服务(资料照片)。受访单位供图 AI制图 本报记者 耿杨洋 通讯员 温雅 李欣 一场暴雨突袭渭南城区,东风大街与三贤路十字路口积水严重。在周边送餐的淘宝闪购骑手权晓涛见状停下脚步,在浑浊的积水中徒手清理排水口杂物,先后疏通10余处堵塞排水口。1个多小时后,道路恢复通行,他默默离开,继续送餐……这一幕,被渭南市民拍下,在朋友圈传开。 权晓涛挺身而出的暖心事迹,正是渭南市临渭区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新就业群体与城市治理双向奔赴的生动注脚。 完善服务网络 让幸福感“触手可及” “以前送餐高峰期,手机没电最让人发愁,现在很容易找到可以充电歇脚的地方,我心里踏实多了。”9月14日,外卖骑手井文斌说。 对于常年奔波在路上的外卖骑手、快递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来说,渴了能喝上一口热水、累了有个歇脚之处,这些看似微小的需求,曾是他们工作中真真切切遇到的难题。 近年来,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从这些“关键小事”出发,构建全方位服务矩阵。如今,党员服务大厅、职工之家、共享书吧等场所全天候向外卖骑手、快递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敞开大门,为他们提供常态化便民服务。 临渭区以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为核心,以吾悦、信达两大商圈党群服务中心为支撑,依托遍布全区的“渭小哥”服务站,搭建起“一核多点”的立体化服务平台,服务网络越织越密。党群服务中心统一配备休息座椅、饮水设备、急救药箱等基础设施,提供心理疏导、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还精心印制服务宣传手册,将服务项目、站点地址、开放时间一一列明。 建强一个阵地,温暖一个群体,凝聚一份力量。现在,越来越多的商户主动加入新就业群体服务矩阵,爱心服务持续升级。 “我们不仅要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还要搭建一个让新就业群体融入城市、参与治理的桥梁。当大家在这里有了归属感,‘城市主人翁’的意识自然就会生根发芽。”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君扬说。 建强组织体系 让归属感“时刻在线” 如何把散落在城市街巷的外卖骑手党员“找出来、聚起来”,让他们找到组织归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重点。 在杜桥街道党工委的配合下,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扎实推进新兴领域党组织建设。党建指导员常态化下沉企业,在持续走访中摸清党员底数、理顺组织关系。 如今,临渭区新兴领域党组织已覆盖辖区主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越来越多的外卖骑手党员找到了组织。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还推动美团成立工会,吸纳新就业群体加入。党的工作触角正延伸到新兴领域的每一个角落。 组织建起来,还要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效能。临渭区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将“服务企业、服务党员、服务员工”贯穿工作全过程。送餐高峰期外卖企业人手紧缺,党群服务中心联动人社部门与街道,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针对外卖骑手党员时间碎片化的特点,党群服务中心推行“主题党日+”模式,依托“学习强国”“三秦终身学习港”等线上平台,确保组织生活不断线、学习教育不掉队。 面向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还常态化开展消防培训、应急急救、健康义诊、交通安全宣讲等活动,用行动回应大家的需求,让更多从业者在这座城市里有归属、有依靠、更有奔头。 推动双向奔赴 让责任感“落地生根” 党组织的关怀让新就业群体有了归属感,这份归属感正化作他们自发回馈城市的行动力。在临渭区,越来越多的外卖骑手、快递员化身流动网格员、文明宣传员、安全观察员。 美团外卖骑手李佳就是其中的代表。在一次送餐途中,前方车辆装载的除草剂突然起火,李佳一路骑行追赶数条街道,终于在路口红绿灯处拦停车辆,协助司机迅速消灭火情,避免了一场安全事故。 作为杜桥街道一名网格员,李佳发现健身器材损坏、道路破损等情况时,会将问题上传至“渭易办”平台,由杜桥街道指挥中心统一派单处置。 如今,在杜桥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一支由200余人组成的“渭小哥志愿服务队”活跃在街头巷尾。从连续多年的“爱心护考”,到文明交通劝导、社区应急服务,骑手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这份双向奔赴的暖心实践,正是临渭区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精细服务把新就业群体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推动他们融入基层治理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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