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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9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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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8,614,985.94 -7.04% 428,709,954.88 -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899,721.25 8.24% 17,123,491.59 7.66%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057,552.11 9.84% 17,368,972.29 9.39%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一 一 139,248,044.10 37.83%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25.00% 0.09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25.00% 0.09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 0.07% 2.53% 0.1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83,407,266.41 1,418,477,043.53 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671,063,188.33 680,217,696.74 -1.35% 者权益(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75,740.32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 21,776.11 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 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250,858.61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92,000.85 -153,275.10 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338.22 -65,992.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68.23 4,855.73 合计 -157,830.86 -245,480.7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投资收益 2,719,271.57 公司将日常盈余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浮动利率 定期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收入作为经常性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727,823.46 公司将日常盈余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浮动利率 定期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收入作为经常性损益 合计 15,447,095.03 公司将日常盈余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浮动利率 定期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收入作为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89,582,516.70 396,726,265.05 -52.21%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8,513,673.18 585,929,401.01 56.76%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985,877.46 1,696,787.55 -41.90% 本期收回前期应收款所致 预付款项 5,697,087.16 4,327,698.45 31.64% 本期预付主材货款增加所致 存货 22,065,535.18 54,698,214.48 -59.66% 本期主材交付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21,917,566.20 -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赎回所致 使用权资产 31,397,054.78 15,560,579.88 101.77% 本期新增租赁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3,308,781.52 5,928,808.24 -44.19% 本期摊销所致 应付账款 46,355,427.85 98,109,580.83 -52.75% 本期支付工程结算款及主材采购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204,855.30 8,512,076.83 55.13% 本期新增租赁所致 租赁负债 19,349,881.10 8,297,624.45 133.20% 本期新增租赁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11,802.09 50,701.62 4262.39%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研发费用 4,563,789.48 3,274,939.89 39.35% 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209,488.58 -221,190.36 646.81% 本期计入财务费用的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所致 投资收益 2,719,271.57 1,981,856.79 37.21% 本期银行或证券浮动利率定期理财产品 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476,964.85 7,573,129.66 64.75% 本期银行或证券浮动利率定期理财产品 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704,540.95 227,786.92 209.30% 本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 回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0.00 -226,407.22 不适用 本期存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826,849.25 495,117.03 67.00% 其他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1,091,554.56 532,364.45 105.04% 本期支付赔偿款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8,270,123.13 6,072,019.29 36.20% 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248,044.10 101,030,570.87 37.83% 本期预收合同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687,263.97 -59,322,655.73 -400.12%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86,109.10 -51,704,407.49 16.09% 本期流动资金借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32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蓝继晓 境内自然人 22.65% 42,102,200.00 31,576,650.00 不适用 0 林金成 境内自然人 21.98% 40,863,900.00 30,647,925.00 不适用 0 彭旭文 境内自然人 21.98% 40,863,900.00 30,647,925.00 不适用 0 谢心 境内自然人 1.13% 2,100,000.00 0 不适用 0 UBS AG 境外法人 0.39% 733,740.00 0 不适用 0 彭有良 境内自然人 0.39% 730,800.00 0 不适用 0 陈芳 境内自然人 0.36% 670,000.00 0 不适用 0 林卉 境内自然人 0.34% 630,320.00 0 不适用 0 高婷 境内自然人 0.28% 513,800.00 0 不适用 0 王波 境内自然人 0.25% 466,665.00 0 不适用 0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蓝继晓 10,525,5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25,550.00 林金成 10,215,9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15,975.00 彭旭文 10,215,9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15,975.00 谢心 2,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0.00 UBS AG 733,740.00 人民币普通股 733,740.00 彭有良 73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30,800.00 陈芳 6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0,000.00 林卉 630,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630,320.00 高婷 51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3,800.00 王波 466,665.00 人民币普通股 466,66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彭有良先生系彭旭文先生之兄。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陈芳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 股,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前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7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70,000 股;林卉通过普 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 股,通过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30,32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0,320 股。 前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 名股东及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 名股东及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09 月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9,582,516.70 396,726,265.0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8,513,673.18 585,929,401.0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985,877.46 1,696,787.5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5,697,087.16 4,327,698.4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5,229,535.54 7,032,387.4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2,065,535.18 54,698,214.48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917,566.20 其他流动资产 13,868,948.21 16,606,081.70 流动资产合计 1,155,943,173.43 1,088,934,401.9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990,249.59 13,345,551.88 投资性房地产 167,133,180.80 167,493,389.64 固定资产 81,936,714.52 91,986,119.4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31,397,054.78 15,560,579.88 无形资产 28,630,366.20 29,733,824.91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308,781.52 5,928,808.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67,745.57 5,494,367.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7,464,092.98 329,542,641.63 资产总计 1,483,407,266.41 1,418,477,043.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6,355,427.85 98,109,580.83 预收款项 20,434.43 合同负债 565,383,508.46 449,686,750.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25,639,396.07 34,176,186.02 应交税费 10,842,814.03 13,864,277.48 其他应付款 67,658,298.51 72,181,268.3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204,855.30 8,512,076.83 其他流动负债 42,572,234.42 33,192,253.08 流动负债合计 771,656,534.64 709,742,827.9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9,349,881.10 8,297,624.4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63,024.15 363,024.15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11,802.09 50,701.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924,707.34 8,711,350.22 负债合计 793,581,241.98 718,454,178.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85,896,000.00 133,34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8,254,942.50 160,810,942.50 减:库存股 20,237,912.00 20,237,912.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4,856,424.59 64,856,424.5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32,293,733.24 341,448,241.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71,063,188.33 680,217,696.74 少数股东权益 18,762,836.10 19,805,168.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9,826,024.43 700,022,865.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83,407,266.41 1,418,477,043.53 法定代表人:蓝继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立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利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28,709,954.88 437,588,546.97 其中:营业收入 428,709,954.88 437,588,546.9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15,453,691.35 422,079,572.74 其中:营业成本 292,179,866.55 300,037,730.3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4,304,687.15 3,614,574.88 销售费用 57,723,110.32 60,409,735.30 管理费用 55,472,749.27 54,963,782.68 研发费用 4,563,789.48 3,274,939.89 财务费用 1,209,488.58 -221,190.36 其中:利息费用 132,638.89 利息收入 412,365.46 3,077,227.30 加:其他收益 133,206.32 119,263.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19,271.57 1,981,856.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476,964.85 7,573,129.6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04,540.95 227,786.9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26,407.2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5,740.32 107,071.8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9,365,987.54 25,291,675.92 加:营业外收入 826,849.25 495,117.03 减:营业外支出 1,091,554.56 532,364.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101,282.23 25,254,428.50 减:所得税费用 8,270,123.13 6,072,019.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831,159.10 19,182,409.2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831,159.10 19,182,409.2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7,123,491.59 15,904,871.94 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3,707,667.51 3,277,537.2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831,159.10 19,182,409.2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123,491.59 15,904,871.9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707,667.51 3,277,537.2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 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 0.0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蓝继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立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利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88,499,434.81 593,108,813.7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464,608.80 37,785,078.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8,964,043.61 630,893,892.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4,307,030.01 321,217,364.4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5,282,629.23 85,072,482.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165,274.22 29,778,971.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961,066.05 93,794,502.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9,715,999.51 529,863,321.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248,044.10 101,030,570.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93,788.85 1,511,116.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318,123.90 10,415,120.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51,483.21 37,950.00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0,000,000.00 4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463,395.96 441,964,186.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2,150,659.93 1,286,842.51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5,000,000.00 5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7,150,659.93 501,286,842.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687,263.97 -59,322,655.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028,000.00 37,230,138.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4,750,000.00 4,25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58,109.10 15,474,268.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86,109.10 61,704,407.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86,109.10 -51,704,407.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0,825,328.97 -9,996,492.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3,748,102.00 233,817,523.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922,773.03 223,821,031.00 (二)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3 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2026年第三季度新签订单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中标未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 签订单金额 单金额 住宅装饰设计与施工 9,765.04 0.00 48,825.30 公共装饰设计与施工 - - - 合计 9,765.04 0.00 48,825.30 注: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中不包含已完工部分金额。2、2026 年第三季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项目。3、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 月23 日 证券代码:002830证券简称:名雕股份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10 月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 名,实到董事7 名(其中董事叶绍东先生、独立董事徐沛先生、独立董事蔡强先生、独立董事罗伟豪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蓝继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蓝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蓝继晓先生、黄立先生、蓝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 w w .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章顺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伊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章顺文先生、朱伊群先生、李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章顺文先生、李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朱伊群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 w .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 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回避1 票(关联董事林金成先生回避表决),弃权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因董事会换届安排,林金成先生不再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领取相应薪酬,其年度薪酬不超过人民币60 万元(税前),其履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向上述人员支付的薪酬系参照公司同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根据其历史薪酬与贡献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 年11 月9 日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1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计算。 (二)提名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蓝继晓先生、黄立先生、蓝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章顺文先生、朱伊群先生、李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情况:公司于2026 年10 月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李天涯先生(附件三: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天涯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李天涯先生将与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章顺文先生、李淳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朱伊群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章顺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 年的情形,且未在超过3 家境内上市公司中兼任独立董事。 2、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因董事会换届安排,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叶绍东先生不再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蔡强先生、罗伟豪先生、徐沛先生因连续任期达到六年,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5、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 月23 日 附件一: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蓝继晓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名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名雕家居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家装家居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继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102,200 股,占总股本的22.65%;蓝继晓先生与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一的蓝晓宁先生为兄弟关系(蓝晓宁为其弟),除前述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蓝继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黄立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曾任广东梅县审计师事务所职员;广东梅县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任会计助理;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助理、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2011 年11 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蓝晓宁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1999 年起至今任公司工程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晓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蓝晓宁先生与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蓝继晓先生为兄弟关系(蓝继晓为其兄长)。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蓝晓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二: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章顺文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科员;深圳鄂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曾任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 章顺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顺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和第3.5.5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朱伊群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房地产经济中级职称,注册物业管理师,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CIH 专业会员。朱伊群先生曾任中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广东康景物业管理集团总裁;广东富力物业服务集团总经理;龙光智慧服务集团副总裁。现任深圳市中科信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伊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伊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和第3.5.5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李淳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长春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招商蛇口工业区首席律师;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暨执行合伙人、国浩研究院院长,现兼任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研究员。 李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和第3.5.5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三: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天涯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7 年至今历任公司主材中心专员、主材中心主管、主材中心深圳店长;现任公司主材中心总监。 李天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天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林金成先生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始人、发起人。林金成先生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长期深耕家装装饰行业,熟悉家装全产业链运营,具备丰富的家装项目统筹、工程管控及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深度参与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布局与项目管理,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倾注了大量心血,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董事会换届安排,林金成先生不再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领取相应薪酬,年度薪酬不超过人民币60 万元(税前),其履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金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863,900 股,持股比例21.98%。林金成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离任董事后的十二个月内,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向林金成先生支付上述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10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成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 林金成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区***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林金成先生为公司现任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其任职董事期间以及离任董事后作为公司持股 关联关系说明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 金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863,900 股,持股比例21.98%。除上述任职 及持股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参照公司同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根据林金成先生岗位职责与贡献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林金成先生具备深厚的家装行业和企业管理经验。卸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将为公司提供业务咨询与经验支持,有助于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作为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公司未与林金成先生本人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3 日 证券代码:002830证券简称:名雕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6 年11 月09 日(星期一)14:30 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11 月09 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1 月09 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1月09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11 月0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 年11 月0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 栋2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蓝继晓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黄立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蓝晓宁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章顺文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朱伊群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李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提案1.00、提案2.00 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3 人、独立董事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6、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11 月05 日(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截止时间为2026 年11 月05 日(周四)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薰棋、颜梦洁 联系电话:0755-26407262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 栋2 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6407262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0”,投票简称为“名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11 月09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一9:25,9:30 一11:30 和13:00 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11 月09 日,9:15 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 .cninfo.com. 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 s://w ltp .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 11 月09 日召开的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 同意 反对 弃权 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蓝继晓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黄立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蓝晓宁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章顺文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朱伊群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李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 年11 月05 日(周四)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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