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证券简称:福莱特公告编号:2026-074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福莱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福莱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 年5 月2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4,000 万张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 亿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 年5 月20 日至2028 年5 月19 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2022 年6 月13 日,“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福莱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 元/股,转股时间为2022 年11 月28 日至2028 年5 月19 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11 月23 日,因公司2022 年中期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3.9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3.71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1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2023 年8 月4 日,因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对应的登记托管手续,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3.71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2.46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8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3 年11 月27 日,因公司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2.46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2.22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1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2024 年7 月19 日,因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2.2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1.84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024 年12 月20 日,因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1.8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1.71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 月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2026 年6 月18 日,因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1.71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1.5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截至目前,“福莱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1.56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 年10 月12 日起算,截至2026 年10 月23 日,公司股票(代码:601865)已有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37.404 元/股),若未来20 个交易日内有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37.404 元/股),将触发“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