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黄山大道205号衢州工业大厦A座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9日
至2026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披露的临2026-038号公告;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10月24日披露。上述公告及披露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 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1515 衢州东峰 2026/11/2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会议登记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黄山大道205号衢州工业大厦A座10楼衢州东峰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上述办理参会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人:黄隆宇、陈梦燕;
4、联系电话:0570-3019398;传真:0570-3019398。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公告编号:临2026-039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序号 章程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章 公司党组织
第一百六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设立中国共产党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
称“公司党委”)。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
织批复设置,并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
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他委
员若干名。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同一人担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设立专门党务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
障党组织工作经费。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党委依照规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的讨论研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
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
1 第七章 / 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新增) 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
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
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
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
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
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
导公司工会等群团组织。
(八)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2 章节条款 / 新增第七章“公司党组织”后,对《公司章程》章节条款的序号进行相
序号 应的调整,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公告编号:临2026-038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序号 章程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章 公司党组织
第一百六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设立中国共产党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
称“公司党委”)。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
织批复设置,并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
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他委
员若干名。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同一人担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设立专门党务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
障党组织工作经费。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党委依照规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的讨论研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
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
1 第七章 / 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新增) 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
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
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
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
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
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
导公司工会等群团组织。
(八)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2 章节条款 / 新增第七章“公司党组织”后,对《公司章程》章节条款的序号进行相
序号 应的调整,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根据《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办理登记手续(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于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黄山大道205号衢州工业大厦A座10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