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时新闻网10月23日文章】题:司法成选战工具
新竹地检署22日指挥警方北上搜索《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住处与办公室,晚间却未经检方复讯即请回。吴子嘉扬言绝食、拒绝交保,摆出硬碰硬架势。此案疑与民进党新竹县长参选人郑朝方控告吴散布黑函,影射他及家族涉入土地开发争议,“意图使人不当选”有关。不过,在选战期间,检警的雷霆搜索难免让外界质疑公权力是否越界。
竹检称,同案负责制作传单的彭姓男子涉意图使人不当选等罪,已遭羁押禁见。为追查共犯、保全证据,再持法院搜索票搜索吴子嘉的两处所。然而,相关文宣早已公开,为何还得搜索住宅与办公室取得证据?检方若无法交代,便难洗刷小案大办的质疑。
吴子嘉近期力挺国民党新竹县长参选人徐欣莹,此次搜索时机自然牵动选情。尤其吴子嘉和郑朝方之前已有提告攻防,司法更须以相同尺度查证。
在野党立委质疑检方对此案的处理不符合司法比例原则,选前大动作搜索媒体人,更会对言论自由形成“寒蝉效应”。若一再加深外界对司法成为选战工具的质疑,赔上的终究是司法公信力。
【台湾中时新闻网10月23日文章】题:司法查案不能成为介选通行证(作者 司马法)
“九合一”选举尚未投票,但选举官司已成为焦点话题。从台北市议员侯汉廷(新党籍)因公布涉嫌伪造的民进党政情资料被起诉,到媒体人吴子嘉因涉及郑朝方的文宣争议被搜索、侦讯,“司法介入选举”的手段受到各界质疑,加上被追查的对象以蓝营居多,更被指向是执政党指挥司法办案。
选举案件从侦查到判决,真相被厘清需要数月或数年,但选前的司法动作却会影响投票结果。被司法追杀的选将,最后即使赢了官司,却早已输了选举。
随着年底“九合一”选举逼近,检调最近大动作针对很多县市发动搜索与司法调查。其中,蓝营背景的前台东县长吴俊立的“东映度假村”农路拓宽图利弊案、新竹县横山乡长张志弘涉贪渎与现金绑桩贿选案、前花莲凤林镇长萧文龙“绿能光电开发受贿弊案”等,都被指涉是司法介入选举,企图造成“寒蝉效应”,打压国民党选情并摧毁言论自由。
司法单位选择性办案最被诟病的,往往是尺度差异。同样涉及未经证实的爆料,蓝营迅速遭搜索,绿营涉案者却长期未见进展;同样具有灭证疑虑,蓝绿却被采取不同强度的处分,整个社会充满“绿能,你不能”的不信任感。
不论是查贿或者言论自由,都不能成为司法单位介选的通行证,如果政府部门所辖的检察官,动辄挥舞“查察妨害选举”的大旗,把无证据的“行贿者”、言论不利候选人的批评者当成犯罪嫌疑人,真正受伤的将是民主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