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友志 王威
“检察官叔叔,我的大学新生军训结束了。我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前不久,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高丙申接到了小生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小生兴奋地汇报着自己的近况。谁能想到,一年前他还是一名涉罪的孩子。
17岁的小生在上学期间喜欢上网打游戏,手机突然收到的一条“来钱快”的广告让他动了心思。他用自己和同学的多张手机卡、几部旧手机,外加一根音频线搭起简易设备,帮所谓的“上线”转接电话,先后挣了两万余元。直到公安民警找上门,他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案发后,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他整日惶恐不安:“我这辈子是不是就彻底毁了,再也没有出路了?”
2025年5月,小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尉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高丙申在社会调查中了解到,小生刚入校时,学习成绩处于中上游,因沉溺游戏、追求高消费,学习成绩逐渐下滑。而其父母常年在县城打零工,早出晚归,跟他一周说不上几句话,还张嘴就是数落。
“俺俩没文化,想着多挣点钱给他花就是尽心了。”高丙申走访小生父母时,两人满是愧疚与懊悔。尉氏县检察院综合考虑小生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情况,又具备初犯、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经过公开听证,2025年6月16日,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6个月考验期。
考验期内,尉氏县检察院依法向小生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每天与小生进行有效沟通。高丙申依托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组织司法社工每周上门与小生父母恳谈,引导他们从“给钱花”转向“听心声”。几个月下来,小生家的整体氛围有了明显的变化,饭桌上也有了良性交流。小生说:“以前觉得家就是个睡觉的地方,现在感觉有人疼我了。”家庭氛围有了改观后,检察官联合妇联工作人员、司法社工和学校老师组成帮教小组,帮助其戒掉网瘾,埋头苦读。考察期满后,尉氏县检察院经过评估,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8月,小生收到了某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高丙申说:“小生从迷途少年到大学新生,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光亮。看到他的成长,我真为他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