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嵩岳》文苑开栏在即,栏目编辑嘱予作文以记之。
以“嵩岳”之名,借嵩山中岳历太古、元古、古生、中生、新生“五代同堂”36亿年沧桑,意“克昌厥后继嗣司其煌之”,岁月递嬗,生生不息。《嵩岳》所愿,文脉相续,薪火相传,在承继中开新,在积淀中生长。
以“嵩岳”之名,融“风传钟磬出云来”少林功夫绝学的刚健不息,和“崇堂讲遗文,宝楼藏赐书”嵩阳书院的文脉流长,意一文一武、一刚一柔,在博大精深中相得益彰、交相辉映。《嵩岳》所愿,守正持衡,刚柔相济,显法治之威,体为民之温。
以“嵩岳”之名,汇青莲居士会友颍阳山居时“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慨然之声,和香山居士“伴鸟随云往复还”的自在闲适,意心有所守,行有所向,临繁不乱,任重不怠。《嵩岳》所愿,倡躬身入局、任事担当的勇毅,胸有丘壑、淡定处事的笃定,兼收并蓄,行稳致远。
以“嵩岳”之名,聚“周公测景处,天地入沉吟”和郭守敬观星台“石表寓精心,氤氲南北变寒暑;星台留古制,会合阴阳交雨风”之意,仰望天象、俯察地理,于日月往来中究天人之际,于寒暑易节中察万物之理,令人间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有序。《嵩岳》所愿,在实践中求真,在思考中求变,在交流中求进,探秘无穷,创新永恒。
以“嵩岳”之名,将范仲淹“不来峻极游,何能小天下”的咏叹进行到底,努力寻觅《嵩岳》所承之道、所聚之心、所载之远。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今启《嵩岳》,愿为豫法人细说豫法事。知法者明,行法者智,誓言守护中原公平,维护中州正义。折狱致刑,桁杨雨润;忠信慈惠,肺石风清。询纾民瘼,淳德化俗;治本明心,身谋直道。只为明睿尊法,知法躬行!
今启《嵩岳》,愿为豫法人共兴豫法文化。感于心,而动之形,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促推法院文化浸润由“表”及“里”,文化滋养由“虚”入“实”,文化建设由“量”到“质”。只为文化兴院,文化强院。
今启《嵩岳》,愿为豫法人襄筑豫法平台,与《豫法阳光》宣传和《大河法声》讲坛并肩,坚持以政治立声、实践发声、品牌扬声,孵化成果,推陈出新。只为纳言如流,广受监督。如是之,初心所向,无远弗届;高翔远翥,行者无疆!
(作者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本文系其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嵩岳》文苑开栏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