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科学院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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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29 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6)2024 年4 月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4 年4 月29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授予日,以27.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 名激励对象授予2.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3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7)2024 年12 月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 月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 月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8)2025 年8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 年8月23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23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9)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10)2026 年10 月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3年10 月18 日 26.40 元/股 113.82 万股 68人 6.18 万股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3年10 月18 日 26.40 元/股 3.50 万股 2人 2.68 万股 2024年4 月29 日 26.40 元/股 2.68 万股 5人 0万股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月11 日、2025 年4 月12 日以及2026 年5 月16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聚辰股份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以及《聚辰股份关于2021 年、2022 年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期次 归属人数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调整 归属数量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后) 第一个归属期 63人 2025年1 月8 26.40 元/股 26.1650 万股 1、鉴于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第一次归属 日 施完毕,董事会决议将授予价格(含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4 月 预留授予) 由27.60 元/股调整为 第二次归属 1人 9 日 26.40 元/股 0.50 万股 27.40 元/股; 2、鉴于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将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 由27.40 元/股调整 2026 年 5 月 为27.10 元/股; 第二个归属期 58人 13 日 26.40 元/股 24.57 万股 3、鉴于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将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 由27.10 元/股调整 为26.40 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月11 日、2025 年9 月11 日以及2026 年5 月16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聚辰股份关于2021 年、2022 年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归属期次 归属人数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调整 归属数量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后) 第一个归属期 1人 2025年1 月8 26.40 元/股 0.3750 万股 1、鉴于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日 施完毕,董事会决议将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 由27.60 元/股调整为 27.40 元/股; 2、鉴于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将授予价格 第二个归属期 1人 2026年5 月 26.40 元/股 0.3750 万股 (含预留授予) 由27.40 元/股调整 13 日 为27.10 元/股; 3、鉴于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将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 由27.10 元/股调整 为26.40 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归属期次 归属人数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调整 归属数量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后) 第一个归属期 5人 2025年9 月9 26.40 元/股 0.67 万股 1、鉴于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日 施完毕,董事会决议将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 由27.60 元/股调整为 27.40 元/股; 2、鉴于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将授予价格 第二个归属期 5人 2026年5 月 26.40 元/股 0.67 万股 (含预留授予) 由27.40 元/股调整 13 日 为27.10 元/股; 3、鉴于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将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 由27.10 元/股调整 为26.40 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 年10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翁华强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8, 950 股,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5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授予日为2023 年10 月18 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 年10 月19 日至2027 年10 月15 日。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12.21 亿元,毛利润为7.00 2025 年。 亿元,满足2025 年营业收入和毛利润考核指标 2025 年目标值为营业收入11.40 亿元或毛利润3.95 亿元,触发 的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值为营业收入10.26 亿元或毛利润3.55 亿元。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B”、“C”、“D”、“E”五个 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评价标准 特别优秀 优秀 中等 有待提高 急需提高 (A ) (B) (C) (D) (E)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Y)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根据《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5 年度绩效考核报告》、《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激励对象2025 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仍在职的59 名激励对象中,57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特别优秀(A )”或“优秀(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中等(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中等(C)”,本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根据《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已同意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100 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59 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5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9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248,9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10 月18 日; (二)归属数量:248,95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45,2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3,750 股; (三)归属人数:59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8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1 人; (四)授予价格:26.4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票数量(股) 可归属数量(股)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翁华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00 5,000 25% 王上 核心技术人员 30,000 7,500 25% 陈君飞 核心技术人员 20,000 5,000 25% 李圣均 核心技术人员 30,000 7,500 25% 邵丹 核心技术人员 70,000 17,500 25%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53 815,200 202,700 24.87% 人) 合计(58 人) 985,200 245,200 24.89%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票数量(股) 可归属数量(股)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 15,000 3,750 25% 人) 合计(1 人) 15,000 3,750 2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5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作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9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248,9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 个月内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翁华强先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作废处理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聚辰股份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2、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的归属条件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聚辰股份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3、公司需就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作废处理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的登记手续,且公司董事会须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等事项。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4 日 证券代码:688123证券简称:聚辰股份公告编号:2026-056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34,25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400,5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33, 750 股 ● 归属股票来源: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0 万股,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5,827.1044 万股的1.14%。其中首次授予161.20 万股,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2%,占授予权益总额的89.56%;预留授予18.80 万股,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2%,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0.44%。 (3)授予价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30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7.3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56 人,均为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共16 人,均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考核年度为2025-2028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或毛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A)或毛利润(B) 年度 目标值(A m)或(Bm) 触发值(An)或(Bn) 第一个归 营业收入(A m)=12.00 亿元 营业收入(An)=10.80 亿元 属期 2025 或 或 毛利润(Bm)=6.80 亿元 毛利润(Bn)=6.12 亿元 首次授予的限 营业收入(A m)=13.80 亿元 营业收入(An)=12.42 亿元 制性股票及在 第二个归 2026 或 或 公司2025 年 属期 毛利润(Bm)=7.80 亿元 毛利润(Bn)=7.02 亿元 第三季度报告 营业收入(A m)=15.80 亿元 营业收入(An)=14.22 亿元 披露前授予的 第三个归 2027 或 或 预留限制性股 属期 毛利润(Bm)=8.90 亿元 毛利润(Bn)=8.01 亿元 票 第四个归 营业收入(A m)=16.60 亿元 营业收入(An)=14.94 亿元 属期 2028 或 或 毛利润(Bm)=9.30 亿元 毛利润(Bn)=8.37 亿元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 ≧A m 100% 营业收入(A) A n≦A〈A m 80% A〈An 0 B≧Bm 100% 毛利润(B) Bn≦B〈Bm 80% B〈Bn 0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当考核指标出现A ≧A m 或 B≧Bm 时,X =100%;当考核指标出现 A〈A n 且B〈Bn 时, 值的规则 X =0;当考核指标A 、B 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X=80%。 注:上述“营业收入”、“毛利润”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毛利润”指公司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评价标准 特别优秀(A ) 优秀(B) 中等(C) 有待提高(D) 急需提高(E) 个人层面归属比 100% 100% 80% 0% 0% 例(Y)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9 月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2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2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5 年9 月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5 年9 月20 日至2025 年10 月8 日期间在企业内部书面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11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10 月13 日,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的6 个月内,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10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5 年10 月22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以48.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16 名激励对象授予13.5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23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6)2026 年3 月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6 年3 月20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授予日,以48.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 名激励对象授予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1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6 年10 月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5年10 月22 日 47.30 元/股 161.20 万股 56人 18.80 万股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5年10 月22 日 47.30 元/股 13.50 万股 16人 5.30 万股 2026年3 月20 日 47.30 元/股 5.30 万股 5人 0万股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 年10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4,250 股,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授予日为2025 年10 月22 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 年10 月22 日至2027 年10 月21 日。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12.21 亿元,毛利润为7.00 2025 年。 亿元,满足2025 年营业收入和毛利润考核指标 2025 年目标值为营业收入12.00 亿元或毛利润6.80 亿元,触发 的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值为营业收入10.80 亿元或毛利润6.12 亿元。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B”、“C”、“D”、“E”五个 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评价标准 特别优秀 优秀 中等 有待提高 急需提高 (A ) (B) (C) (D) (E)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Y)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根据《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5 年度绩效考核报告》、《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激励对象2025 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仍在职的69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特别优秀(A )”或“优秀(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已同意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69 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9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434,2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10 月22 日; (二)归属数量:434,25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400,5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33,750 股; (三)归属人数:69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5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16 人(2 名激励对象于两批次均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 授予价格:47.30 元/股(鉴于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已决议将授予价格由48.00 元/股调整为47.3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数量(股) 可归属数量(股)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王上 核心技术人员 40,000 10,000 25% 陈君飞 核心技术人员 60,000 15,000 25% 李圣均 核心技术人员 40,000 10,000 25% 邵丹 核心技术人员 60,000 15,000 25%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51 1,402,000 350,500 25% 人) 合计(55 人) 1,602,000 400,500 25%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票数量(股) 可归属数量(股)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6 135,000 33,750 25% 人) 合计(16 人) 135,000 33,750 2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6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聚辰股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作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9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434,2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作废处理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聚辰股份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2、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的归属条件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聚辰股份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3、公司需就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作废处理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的登记手续,且公司董事会须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等事项。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4 日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公告编号:2026-057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查同意,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审计委员会提议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并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为103.00 万元,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在8%的变动幅度内合理调整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 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开始在立信执业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间 审计时间 时间 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杨景欣 2001年 2007年 2007年 2026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蒋宗良 2011年 2012年 2015年 2026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任家虎 2003年 2003年 2003年 2026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年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宗良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2023 年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2年-2023 年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2年-2025 年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任家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年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 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 纳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 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 益盟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年 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 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前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费用 2025年度 2026年度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70.00 80.0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5.00 15.00 专项审核收费金额(万元) 8.00 8.00 合计(万元) 93.00 103.00 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在8%的变动幅度内合理调整2026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调整上限计算,公司2026 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的变化幅度未超过20%。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聚辰股份外部审计机构选聘管理制度》,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八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103.00 万元,同时提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在8%的变动幅度内合理调整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查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批准审计委员会提议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并决议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在8%的变动幅度内合理调整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4 日 证券代码:688123证券简称:聚辰股份公告编号:2026-058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 年11 月13 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11 月13 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 号10 幢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11 月13 日至2026 年11 月13 日 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详细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 w .sse.com.cn)刊载。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23 聚辰股份 2026/11/6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以上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6 年11 月11 日17:00 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函(见附件2)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寄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 号10 幢,登记时间为2026 年11 月13 日12:30-13: 30,13:30 以后不再办理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姓 名 翁华强 郑星月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 号10 幢 电 话 021-50802035 传 真 021-50802032 电子信箱 investors@giantec-semi.com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4 日 附件1: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回执函 附件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11 月13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回执函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票数量 出席人员姓名 出席人员身份证件号码 出席人员联系方式 自然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公告编号:2026-059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11 月12 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 ://roadshow .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 年11 月5 日(星期四)至11 月11 日(星期三)16:00 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 栏目( 网址:http s://roadshow .sseinfo.com/p reCallQa) 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giantec-sem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 年10 月24 日披露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等,公司计划于2026 年11 月12日下午15:00-16:30 参加2026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11 月12 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 ://roadshow .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陈作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建臣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翁华强先生;独立董事陈冬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翌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出席人员可能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6 年11 月12 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 ://roadshow . 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 年11 月5 日(星期四)至11 月11 日(星期三)16:00 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网址:http s://roadshow .sseinfo.com/p reCallQa)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giantec-semi. 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姓 名 孙远 郑星月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 号10 幢 电 话 021-50802035 传 真 021-50802032 电子信箱 investors@giantec-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 ://roadshow .sseinfo. 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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